鄧炳強憶老婆警署送湯泛淚 師弟妹以「暴大人」自詡因不了解國家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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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接受《中新社》專訪時表示,「港區國安法」實施三個多月,明顯對香港社會穩定發揮重要作用,同時填補過去的法律漏洞,令執法者有法可依。對於過去一年多的反修例運動,鄧炳強稱,看到母校中文大學學生會迎新詞中以「暴大人」自詡,心中五味雜陳。他認為部分香港年輕人對國家的敵視源於不了解或誤會,故期望無論是中大的師弟妹或是香港大學生和年輕人,都應親身了解和感受國家,不要只從第三者的報道理解。
鄧炳強又指,擔任警務處處長後,一直問自己的良心是否做正義的事,如果是就不用怕,就沒有後顧之憂。鄧炳強說,家人一直給予他很大鼓勵,訪問中更一度眼泛淚光,「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我太太拿著一壺湯,拿著我要換的衣物來警署看我,我很感動,很感動,很感動,要忍著不哭出來。」

▼鄧炳強哽咽過程逐格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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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下月即將上任一周年,他在訪問中指,接任處長時社會一片混亂,沒時間思考甚麼鴻圖大計,最重要是止暴制亂。鄧炳強稱,過去不少人鼓吹暴力和「港獨」,但「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少了大量鼓吹「港獨」的聲音,社會相對平穩。但他強調不能掉以輕心,因仍然有人不斷找機會破壞社會安寧,甚至危害國家安全。

鄧炳強又指,警隊每位警員的盡忠職守令他動容,相信香港會感激過往長時間工作,甚至受傷的警員。對於出現「831地鐵站打死人」和「警員性侵違法者」的指控,警方執法時需澄清謠言,造成不少挑戰和壓力。
 

▼去年中大示威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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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改《警察通例》助採訪 「穿黃背心可能會搶犯」

警方早前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在新修訂的定義下, 警方認可的傳媒,只包括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GNMIS)」的傳媒機構,以及「國際認可及知名」 的非本地新聞通訊社、報章、雜誌、電台和電視廣播機構。

鄧炳強表示,警方非常尊重傳媒採訪權,所有媒體包括網媒等都可在公眾地方進行採訪,但指去到較危險的情況,警方需確保行動不會受影響,「例如當我們作出拘捕的時候,以往都見到很多穿黃背心的走過來,甚至部分可能會搶犯,或者對我們同事構成危險。」

他認為,相關情況下,警方需劃起封鎖線並採納政府新聞處制度下登記的傳媒,強調這是公平和有透明度的制度,因警方可便利真正從事採訪亦不影響警方的人近距離工作,重申整件事目的是希望進一步協助記者採訪。

民建聯議員陳克勤上載相片,指鄧炳強在八號風球下走到前線當更。(陳克勤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