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案︱朱凱廸等8人准保釋 需交出護照 官:有社運案被告逃亡

撰文:周禮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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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在保釋期間以公務外訪為由離境,後來經丹麥潛逃至英國,社會有聲音認為此舉或令日後的保釋條件更收緊。
8名民主派人士被控涉嫌在今年6月30日及7月1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包括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胡志偉、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等,今日(1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應訊,各人均獲准保釋,但全部被沒收護照不准離境,每星期需到警署報到。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留意到最近有社運案件的被告棄保離港,有人高調稱自己成功逃亡海外,亦有人稱會在當地提供協助,加大潛逃誘因,決定8人須交出護照,不可離港。案件押至明年2月8日再訊。

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及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等8人,涉嫌在6月30及7月1日煽惑、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八人手持橫額進入法院。

陳皓桓、胡志偉、區議員徐子見每人分別面對三項控罪。其中首項控罪指,三人連同社民連曾健成、區議員陳榮泰,涉嫌6月30日在終審法院外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第二及三項控罪涉及陳皓桓三人,與朱凱廸、社民連梁國雄及鄧世禮。控罪指,六人在7月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及杜老誌道一帶,舉行或組織一個未經批准集結。

許智峯在保釋期間以公務外訪為由離境,後來經丹麥潛逃至英國。(資料圖片)

另外,與許智峯、朱凱廸一同牽涉在立法會擲臭水控罪的人民力量陳志全,今日亦到警署報到。他接受查詢指,保釋條件由法庭定下,警署亦不能改變保釋條件,他的護照無被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