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主黨成員張志董認襲擊女經理 被判罰款3千及賠償5千元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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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主黨成員兼將軍澳民生關注組成員張志董,涉嫌「箍」一名管理處女經理的頸部,他上周五(15日)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被判罰款3千元及賠償事主5000元。

被告張志董,承認於去年11月17日,襲擊管理處的一名女經理。

案情指,被告不滿管理處在未有通知他的情況下,容許執法人員上門,遂到管理處投訴。管理處的女經理向被告解釋時,被告情緒激動,並用左手「箍」女經理頸部,該女經理倒地後,被告再踢向女經理背部兩下。女經理之後被送院治理。

案件編號:KTCC207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