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香港續成國際法律樞紐 冀各界加強對外解說澄清誤解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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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時報》昨(31日)報道指,不少國際企業擔心北京的政策會影響香港法治環境,正考慮將香港從法律合同中的仲裁地區名單中剔除。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1日)表示,香港會繼續作為國際法律樞紐,提供促成交易及爭議解決服務,強調香港在仲裁方面擁有領導地位,仲裁服務亦具靈活性,裁決可在超過160個司法管轄區執行,差不多所有仲裁裁決均能夠在內地成功執行,而不少國際機構均挑選香港為本國以外的首個環球所在地。
鄭若驊在網誌中強調,香港的固有優勢以及在一國兩制下的有利條件,加上大灣區發展等機遇,將有助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促成交易和爭議解決服務的國際法律樞紐,「地位無可取替」,希望社會各界能加強對外進行推廣及解說工作,澄清錯誤看法和誤解。

正爭取將港資企業可選港法律作民商事合同措施 擴至大灣區

鄭若驊今發表題為《香港繼續作為國際法律樞紐》的網誌,她表示,《深圳經濟特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條例》於去年8月獲修訂通過,允許在前海合作區註冊的港資企業選擇香港法律作為民商事合同適用的法律,她指出,這項「先行先試」措施是一項重大突破,意味逾11,000家在前海註冊的港資企業均能受惠,律政司現正積極尋求中央政府支持,把措施擴大至整個大灣區。

鄭若驊強調,香港的司法獨立主要是建基於《基本法》訂明的穩固體制之上,即法官享有任期和不受法律追究的保障、不設旋轉門制度,《基本法》第85條亦明文保障司法獨立,法院不受任何干涉。

她又引述現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曾指出:「任何威脅使用暴力或網上惡意『起底』,試圖向法官施加不當壓力的行為,既應受到嚴厲譴責,同時亦是徒然的。」而前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亦曾多次否認司法機構受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