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都|梁美芬促10年內交成績 本月審議專法須防安全帶事件重演
國家「十五五」規劃明確要求香港加快北部都會區發展,特區政府今年提出訂立北都專屬法例,為北都發展程序拆牆鬆綁。立法會《北部都會區發展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梁美芬接受《香港01》專訪時表示,上海用10年時間已把浦東發展得很好,北都發展需要10年內見到成績。她又建議香港在制訂「五年規劃」時,針對北都發展定出階段性目標,倘中期檢討未能達標,便要進一步拆牆鬆綁。
法案委員會上月底已完成對條例主體條文的討論,將於本月21日展開逐條審議。對於有意見擔心政府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訂立附屬法例,會導致立法過程缺乏監管,梁美芬強調,立法過程受公眾監督,「唔會有一樣嘢叫做過得海就係神仙」。
北都專屬法例涉六大範疇 涵簡化城規程序等
政府早前提出《北部都會區發展條例草案》,建議訂立專屬法例,以主體法例加附屬法例方式, 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按需要就六大範疇訂立附例,包括「簡化城規程序」、「加快支付收地補償」、「創新建築技術 」、「靈活實施噪音管制 」、「便利跨境流動 」,以及「成立園區公司 」等六大範疇訂立附例。
改革要法律先行 專屬法例可縮短部門審批程序
立法會上月首讀《北部都會區發展條例草案》,相關的法案委員會現正進行審議。談到北都專屬法例的重要性,委員會主席梁美芬指出,北都為香港帶來龐大機遇,需要提速提效發展,而香港作為一個法治社會,要進行改革,便需要做到法律先行。她對比道,內地發展經濟特區時,亦是先從法例上拆牆鬆綁。
梁美芬認為,訂立北都專屬法例,可為政府部門提供法律依據,酌情縮短部門審批程序,處理現時北都面對各種的困難,包括基建及人流等。
梁美芬:浦東發展10年已不錯 北都10年內要見成績
問及預計訂立專屬法例後,北都發展可以加快多少。梁美芬認為難以簡單衡量,因為法例的作用為列明規則,做好教育和推廣作用。不過她指,早年曾到訪上海浦東,當時浦東的情況與現時的北都差不多,但在10年後已經發展得很不錯。她認為,10年內北都一定要見到成績,例如有獨角獸或國際組織進駐。
梁美芬強調自己對北都發展充滿信心,因為北都位處香港這座國際金融中心,以及深圳這個國際創科龍頭城市中間,就像浦東當初依靠實力雄厚的浦西發展一樣。她表示:「唔可以求其畀一個新區你就發展到,你一定要痴住一個好潛力、好有實力。」
她又建議,香港在制定「五年規劃」時,需要就北都發展定出整體目標及階段性目標,倘中期檢討未能達標,便需要進一步拆牆鬆綁。
專屬法例適用於全港? 梁美芬:言之尚早
北都專屬法例實施後,特定範疇將採用一套與本港其他地區不同的法規。梁美芬並不認為,北都將因而成為「特區中的特區」,但她指出,北都作為一個新發展區,需要有更大發展空間。
她分析,現時香港有很多地方已發展得非常成熟,難以進一步拆牆鬆綁,「起條路可能側邊都好多居民反對,你點可能話喺噪音上可以拆牆鬆綁,有一個特例?」北都專屬法例則簡化對建築噪音的規管,將建築噪音許可證有效期由6個月延長至1年,允許在符合既定噪音標準下靈活調配機動設備,冀能提升建設效率。
至於日後專屬法例能否拓展至全港,梁美芬認為現階段談論言之尚早,需要視乎情況而定,畢竟有關改動牽涉很多在香港各區居住、做生意的人,拓展專屬法例適用範圍與否,需留待成功實踐後,再作衡量。她又舉例指,國家正是以試點形式推動新法例,「先有個試點,成功咗,佢咪先再開囉,再改革更大嘅法例」。
「先訂立、後審議」不代表「過得海就係神仙」
有意見擔心專屬法例賦權政府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訂立附屬法例,會使法例欠監管。梁美芬坦言,北都發展屬新事物,社會欠信心屬正常,但重申即使是訂立附屬法例,政府仍有足夠時間聽取議員意見。附例訂立過程亦受公眾監督。
她提到,疫情時政府曾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賦權醫衞局局長宣告免針紙失效,後來遭到司法覆核,反映整個法制成熟,「唔會有一樣嘢叫做過得海就係神仙」。她又指,立法會需要小心審議附屬法例,不能掉以輕心,大家都不會想再發生「安全帶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