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香港半年報告》指國安法打擊反對聲音 特區政府強烈反對

撰文:鄭寶生
出版:更新:

英國政府發表《香港半年報告》,指中國及香港政府透過《港區國安法》和相關制度打擊香港所有反對聲音、新聞媒體及公民社會,以及許多民主派人士被控違反這項法律而遭還柙候審。

特區政府回應指,堅決反對報告中的多項針對特區政府的不實指控。

英國《香港半年報告》指,截至9月底有8.8萬人透過BNO特設入境途徑申請簽證。(資料圖片)

《香港半年報告》指,政府透過國安法及相關制度打墼香港所有反對聲音、新聞媒體及公民社會,英國政府採取3項應對措施,包括為BNO持有人推出專門移民方法,還有暫停與香港的引渡條約,以及把針對中國內地的武器禁運措施擴至香港。

《報告》指,截至9月底已有8.8萬人透過BNO特設入境途徑申請簽證,而英國承諾動用4,300萬英鎊協助持有BNO的港人合資格人士融入當地生活。

特區政府:停止借香港事務干預國家內政

特區政府表示:「我們堅決反對報告中的多項針對香港特區政府的不實指控。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一個在『一國兩制』下享有高度自治權、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特區政府再次敦促英國尊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停止借香港事務干預國家內政。」

特區政府稱,立法會選舉候選人來自不同背景及政治光譜。(梁鵬威攝)

特區政府引述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指,即將進行的立法會選舉有廣泛代表性、政治包容性、均衡參與性及公平競爭性,又稱「愛國者治港」確保立法會議員均為愛國愛港及以國家發展利益和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為依歸,而候選人來自不同背景及政治光譜。

至於國安法,特區政府指《香港國安法》已訂明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居民相關法規和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在內的權利和自由。

而有關檢控決定與司法獨立性的關注,特區政府表示法院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而法官的憲制職責是在行使其司法權力時,以法律為依據,別無其他考慮。法官這項職責並不會因應對政治爭議所引發的案件作出裁決,或案件涉及政治爭議,而有所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