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戰押後?葉國謙料需人大決定 湯家驊:現屆延任一年較妥當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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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總書記、國家主席習近平指示特區政府,以抗疫工作作為「壓倒一切」的任務,令特首選舉延期說法甚囂塵上。港區人大代表、行政會議成員葉國謙認為,可以參照前年立法會選舉延期方式,由全國人大在下月會議上作出決定。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認為,由人大直接決定押後選舉在法律上最為穩妥,又指如果只是延遲42天進行選舉,對新特首當選人籌備工作會有影響,或造成不公平。他估計如果人大決定推遲一年舉行選舉,下屆特首任期壓短為4年的機會較大。

葉國謙:特首戰臨近 修例延期機會不大

疫情下的特首選舉作何安排?葉國謙不認為會以「協商」方式產生,如果是因為沒人報名而延後42天,這個情況比較有可能。另一個可能性,就涉及下月5日開幕的全國人大會議:「如果人大像立法會選舉般,加入一個議程,然後作出一個決定(延遲特首選舉),這個在憲制做法比較合適,我相信這個可能性較高。」

葉國謙指,特首選舉下月底便舉行,提名期數天後開始,現時再透過本地修例處理延期的機會不大。

特首選舉能否如期舉行是未知之數。(資料圖片)

湯家驊:短暫延後不理想 勢影響下屆組班

選舉改期牽涉憲制問題,例如現屆政府任期。湯家驊指,如果一些安排有機會和《基本法》條文產生矛盾,例如涉及行政長官任期,由人大作決定會比較安全,因為《基本法》本身沒有任何條文,可以讓一屆政府延任,須由人大常委會處理。他認為如果就這樣將選舉延後42天,可能會有不公平情況,因為現制度設計在選舉完成後,有3個月時間讓當選人展開新一屆政府籌備及組班工作。如果押後至5月才選舉,或引致負面的政治影響,因此直接延期一年在政治上或較妥當。

他又指,2005年董建華辭職觸發繼任人任期問題,其後人大釋法闡清,補選產生的特首任期只是原任特首任期的餘下部分,其中一個背後精神是不希望改變特首選舉在「2」及「7」字尾年份進行的模式。因此估計如果延期一年選舉,下屆特區政府任期改為4年、2027年再改選的機會較大。

全國人大會議。(Reuters)

特首選舉提名期尚有數天就開始,被問到特區和中央政府應否主動宣告提名期無效,「名正言順」押後選舉,湯家驊並不認同這種做法,提名期如常進行較好。他指如果由特區政府宣告押後,或會有政治上的麻煩,例如被指有利益衝突及私心等;人大層面則不可能直接宣告完結提名期,因為提名期是本地法律,人大只會處理原則性、憲制性的問題。

在程序上,特首選舉提名期在3月5日結束,該日正好是人大會議開幕日,人大作出決定一般在閉幕日才舉行投票,意味如果須由人大決定押後選舉、甚至延長政府任期,可能須容讓提名期無人報名,等待今次提名期「自然死亡」。湯家驊表示,這涉及複雜的操作問題,不便置評太多,但無人報名而導致整個提名期失效,法律上本身就存在此可能性。

人大常委譚耀宗。(資料圖片)

譚耀宗:延遲特首選舉有足夠法律基礎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今早向傳媒表達的是一些原則上的意見,認為按著習近平的指示精神,特首選舉於此時舉行未必合適,至於是否真的延期、技術上用哪一種方式達到延期的效果,他認為現階段言之尚早。被問到至今有沒有人提出在人大會議中加入延期特首選舉的議程,他表示未能確定。

譚耀宗補充,無論是在特區還是中央層面,延遲特首選舉都有足夠的法律基礎,但由於現時疫情還未到頂,很難估計具體有需要延期多久,但承認「短期內似乎都搞唔掂」。被問到數日後就開始的提名期如何處理,他表示:「這個要看情況,如果到時大家都認為,這不是一個合適的時候(舉行選舉),沒有人報名,那(提名期)就會自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