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事務處今日(5月23日)提醒,合資格的個人或團體,如未登記為地方選區、功能界別或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民或投票人,又或者住址或其他登記資料有變更,需於6月2日或之前遞交登記申請,才可被納入9月發表的選民或投票人登記冊。選舉事務處。(資料圖片)發言人指,本月1日起,新登記為地方選區選民人士,亦須提交住址證明。另外,為盡量便利選民,不論是選民登記申請,還是已登記選民更新住址,若屬房署或房協轄下公屋登記住客,可獲豁免提交住址證明的要求。特首選舉|竹篙灣特設票站 被隔離選委准投票 須提早入營宿一宵特首選舉|選舉處外洩選委個人資料予60人 涉事職員已調職受查特首選舉|選舉事務處連日培訓工作人員 確保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