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郊代表選舉明年初舉行 馮驊提醒報名期前公開參選要計選舉開支

撰文:廖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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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郊代表選舉將於明年初舉行,活動建議指引公眾諮詢將於8月9日結束。市民可將書面意見郵寄、傳真、電郵或親身遞交至選管會。

選舉管理委員會今日(21日)舉行鄉郊代表選舉活動建議指引公眾諮詢會,有人關注若在報名參選前向村民表示即將參選,及進行相關工作,會否違法,選管會主席馮驊表示,在報名期開始前便公開自己將會參選,該人會被法律定義為候選人,需要記下選舉活動及開支。

選舉前5年內被裁定違反誓言 將喪失資格

新提名表格已列明候選人需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候選人須按照法定的提名程序在提名表格內簽署,否則將不獲有效提名。

指引列明任何人如拒絕或忽略誓言、被裁定違反誓言,或者不符合擁護效忠的法定要求,將會失去候選人及當選人資格,且裁決5年內不能參選。

候選人如在選舉舉行前的5年內,因拒絕或忽略作出指明誓言,或違反誓言或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要求,同樣將喪失提名和當選的資格。

明年初的鄉郊選舉將為現時共709條鄉村,選出1,484個村代表,亦會為長洲及坪洲分別選出39個及17個街坊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