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斥英外相涉國安法發言 港府:政治凌駕法律惡意捏造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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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今日(28日)發聲明,回應英國外相祁湛明(James Cleverly)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上就《香港國安法》等相關發言,發言人直斥是出於政治目的惡意捏造和政治炒作:「純屬政治抹黑和歪曲事實。」又形容是英方雙重標準的虛偽行為,及政治凌駕法律的卑劣技倆。

發言人重申,特區政府強烈敦促英國政府立即停止不符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行為,並立即停止干涉香港特區的事務。

英國外相祁湛明(James Cleverly)本月27日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上發言,期間談及香港、新疆及俄烏戰事。祁湛明又指,在《香港國安法》下,有獨立媒體結束營運,香港的言論及集會自由受侵蝕,發聲的人被捕,其中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他同時呼籲香港及北京當局遵守《中英聯合聲明》,落實人權理事會報告的建議。

港府發言人在聲明中指,對祁湛明針對本港落實國安法的發言強烈不滿,形容屬失實和無理, 強調國家安全屬於中央事權,每個國家都有責任和權利維護其國家安全。英國有大量國家安全法例,但相關政府官員仍繼續肆意詆毀《香港國安法》,刻意漠視《香港國安法》實施讓廣大香港市民生活和經濟活動回復正常、營商環境恢復的實況。

港府:似倡議某種背人士不應受法律制裁令人震驚

發言人指出,香港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及按有關的人士、機構或組織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直指英國政府官員似乎倡議某種背景的人士不應因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此等同給予有關人士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着實令人震驚。

發言人強調《香港國安法》清楚訂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受《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保障,但言論、新聞、出版、集會等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國際公約訂明可在有必要保障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等情況下,依法限制部分權利和自由。

發言人補充說,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本港的傳媒環境蓬勃依然,可行使監督特區政府工作的權利;只要不違法,傳媒評論和批評政府施政,不但自由無受到限制,而且正在慣常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