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鈞周三率團訪泰國 首赴海外推廣「調解為先」承諾書運動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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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將於本周三(15日)率領由香港法律界人士組成的30人代表團,訪問泰國曼谷3日,推廣本港法律服務,並首次在海外推廣「調解為先」承諾書運動。

張國鈞率團出訪泰國。(資料圖片)

張國鈞昨日(12日)早上才結束歐洲訪問行程返抵本港,周三再率團出訪泰國,加強與泰國法律業界聯繫和合作,鞏固香港作為亞太區內外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領導地位。

代表團會訪問泰國仲裁中心和泰國律師委員會,又會出席由律政司與香港貿易發展局合辦的外展推廣活動「解決爭議.共創雙贏—香港法律服務 共享發展機遇」,推廣香港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包括推廣「調解為先」承諾書運動,是香港首次在海外推廣此承諾書運動。

律政司於2009年推出「調解為先」承諾書運動,旨在鼓勵公司和組織簽署「調解為先」承諾書,聲明簽署人決心以調解方法解決爭議。承諾人簽妥承諾書後,即確認願意先嘗試以調解解決爭議,然後才嘗試其他方法,包括法庭訴訟。調解可透過調解員協助,締造雙方接納的解決方案,並控制風險、費用和需投放的時間。迄今有超過700間公司、組織/聯會及個人簽署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