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稱法律執業者條例至關重要 續多渠道解說

撰文:馮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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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社交平台指,要繼續透過不同渠道解說《法律執業者條例》草案的建議和考量,稱修訂建議對維護國家安全至關重要,爭取在今年上半年通過條例草案,以完善現行法例。

林定國在《南華早報》撰文(林定國Facebook)

林定國在《南華早報》撰文指,海外律師處理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申請數量下降,過去4年每年不足20宗,並指出很少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保留這類安排。他藉4點談及問題,首先該建議履行香港維護國安的職責。其次保留了普通法制度的獨特優勢,沒有全面、絕對禁止。第三,他指取得行政長官證明書的方式,符合普通法原則,行政機關必須肩負國安問題。此外,他指修訂堅持法治原則,尊重《基本法》保障的人權,並沒有追溯力。

林定國重申,海外律師可申請處理國安案件,是大多數普通法司法管轄區沒有的特權,並指本次的修訂保留了在行政長官確定了不存在國家安全風險,同時法院認為符合公眾利益的情況,才會批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