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棄保|4度被捕 包圍警總囚十月於2021年出獄 國安案仍在身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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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眾志副秘書長周庭昨晚(3日)在其Instagram宣布,9月已經離港赴加拿大讀書,原定本月要就國安案件向警方報到,她稱經過深思熟慮,考慮到香港的形勢、自身安全、生理和心理健康,「決定不回去報到了,也大概一輩子不會回去了」。
翻查資料,周庭於2020年8月,被指涉嫌觸犯違反《港區國安法》下的「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當時連同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一同被捕。隨後同年11月,周庭因2019年6月包圍警總,先被還押再被判囚10個月,為她首度入獄,並於2021年6月12日出獄。

2012年參與「反國教」擔任學民思潮義工 踏上政途

周庭於2012年就讀中四時,加入學民思潮擔任義工,參與反國教行動,於社運圈初露頭角,之後曾任學民思潮發言人,她能回答外國傳媒提問;但2014年10月於雨傘運動期間,由於不勝壓力,辭任發言人一職。

周庭年僅15歲即在2012年加入學民思潮成為義工,後來成為學民思潮發言人。(資料圖片)

2014年雨傘運動翌年 遭預約拘捕

不過周庭並未淡出社運圈子,2015年雨傘運動結束後,周庭被指於「煽動及參與未經批准集會」,遂響應警方的「預約拘捕」,不過由於證據不足,最後逗留一個多小時後「踢保」離開警署。

2017年疑向習近平示威後被捕獲釋

2016年4月香港眾志成立時,周庭擔任副秘書長,繼續參與社運。例如2017年6月,國家主席習近平訪港時,香港眾志與社民連、人民力量發起「黑紫荊行動」,以黑布遮蓋金紫荊雕像,周庭亦有參與該行動,事件中包括周庭等26人被捕,最終獲保釋。

2018年遭DQ補選立法會資格

2018年1月,周庭宣布參選2018年立法會港島區補選,希望重奪黨友羅冠聰被取消的議席,並因此放棄英國國籍。不過,選舉主任於同月宣布周庭的提名無效,認為她並非真心及真誠擁護《基本法》,結果未能參選。

2018年1月,周庭宣布參選2018年立法會港島區補選,但最終未獲批准。(資料圖片)

2019年社運期間包圍警總被捕 一直准保釋

到2019年的反修例示威,周庭被指於6月21日與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等人包圍灣仔警察總部,涉「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兩項罪名,正式惹上官非,不過一直獲保釋。

▼2019年 「6.21包圍警總案」各被告及案發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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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與黎智英等十人 被指勾結外國勢力遭拘捕

2020年8月10日,國安處展開大規模拘捕行動,被捕者包括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周庭,一共涉10人,其中周庭涉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當時國安處正調查一團伙,其目的是以宣傳,及積極參與要求外國或國際組織制裁香港,調查中發現2男1女在港運行有關組織,據了解當中包括周庭、「12港人案」中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以及前學民思潮成員李宗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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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圍警總案認罪囚十個月 2021年6月出獄

被捕後周庭一直獲准保釋,直至2020年11月23日,本身沒有案底的周庭,於包圍警察總部案承認控罪,開始被還押,隨後被判囚10個月,於2021年6月12日出獄。

出獄後的周庭一直低調生活,未再站於鎂光燈之下,直至昨晚(3日)宣布已往加拿大讀書,不再回港就國安案件報道後,再次成為公眾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