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東北發展案】何潔泓身陷囹圄 母:你是我的驕傲 你沒有錯

撰文:陳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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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名示威者於2014年衝擊立法會財委會東北撥款會議,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上訴庭就律政司提出覆核刑期,裁定各被告分別即時入獄8至13個月,包括土地正義聯盟召集人何潔泓。判刑後的翌日凌晨,她的母親於facebook貼上女兒生活照,道出自己情感百般,會默默遙送支持鼓勵,直言「你是我的驕傲,你沒有錯」。就其他被判刑的示威者,如黃浩銘等,有市民都於facebook留言聲援,稱「公民抗命,無畏無懼」。

何潔泓母親發帖子,指女兒是驕傲,並沒有錯。(facebook圖片)

何潔泓母親今日凌晨約1時20分,在個人facebook貼上女兒何潔泓的生活相片,並寫道對女兒被判囚的感受。她指,案件折騰3年終於判刑,過往未曾有過類似經驗,「一道殺來,在外的我,情感百般,在内的她,心頭相若」,何媽媽在文中向女兒默默送上支持鼓勵,「在惦念著你,給你力,給你氣」。她又指,當女兒回來之時,磨練會令她更堅實,體現會令她更豐富,強調「你是我的驕傲,你沒有錯」。

今次各被告被判監禁8至13個月,相關以往同類罪行判刑,多以社會服務令或3個月內監禁為主,明顯判刑較重,引起外界關注,有部分市民便於網上聲援,如在社民連facebook專頁,有市民留言「公民抗命,無畏無懼」,聲援黃浩銘。

反東北發展衝擊立法會案判刑,何潔泓是其中一名被改判入獄的被告。(盧翊銘攝)

13名被告包括何潔泓、梁曉暘、黃浩銘、劉國樑、梁穎禮、林朗彥、朱偉聰、周豁然、嚴敏華、招顯聰、郭耀昌、陳白山、黃根源,於2014年衝擊立法會財委會東北撥款會議,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判處社會服務令,律政司後以刑期過輕為由申請覆核刑,上訴庭昨裁定各被告須入獄8至13個月,即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