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針電擊禁錮 內地父母逼子女拗直治療 衛計委懶理違法醫療機構

撰文:勞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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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內地對同性戀非刑事化已經20年,更在2001年把同性戀剔出精神病範圍,但內地LGBT(同性戀、雙性戀、變性)群體,依然被迫接受強逼拘禁、服藥甚至電擊治療。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昨日(15日)在香港發表關於內地「拗直治療」的報告,多位受訪者講述父母如何威脅他們接受「治療」,內地醫療機構藉此大賺醫療費。人權觀察LGBT專案倡導主任Boris Dittrich指,內地的拗直治療違反《精神衛生法》,但政府並未查處違法經營的醫療機構,他稱香港未發現有類似機構。

他們要我專心看着熒幕上播放的同志色情片,一名護士給我打了針,我的身體很快就產生灼熱感。
張志昆,29歲,廣東深圳
醫生要我想着和男友做愛的樣子。突然間我兩個手腕好疼,莫名不白發生什麼事……醫生說這叫電療。
龔磊,23歲,男,福建福州
我就快接近無人守衛的門口,但還沒走到門口就被兩名保安人員抓住。等我恢復意識的時候,發現自己躺在地上。
羅青,32歲,男,陝西西安
每當他們啟動開關,我就感到疼痛,不只是麻麻的,我感覺像是許多針在身上扎。幾分鐘後,我的身體開始顫抖……我後來才曉得那個東西是電擊器。
劉小雲,20歲,福建廈門
我媽媽說我要試試接受那些『治療』,否則她就要自殺。我媽媽以為那會讓我改變。
李琦,19歲,湖北武漢
精神科醫生對我媽媽說:『同性戀和其他精神疾病一樣,像是抑鬱、焦慮或雙向情感障礙,都可以被治療……相信我,把他留在這裏,交給我們沒錯。』
文琪,28歲,男,北京

上述均是曾在內地接受拗直治療的LGBT人士控訴。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昨日(15日)在香港發表名為《「你考慮過父母的幸福嗎?」中國對LGBT人士的轉化治療》報告,有17名來自全國各地曾接受拗直治療(內地稱為「轉化治療」)的人士具名控訴,詳述父母如何威逼和肉體強制成年或未成年子女接受拗直治療,包括禁錮、強逼服藥和電擊,涉嫌涉及酷刑,但他們均無被告知藥物及電擊的用途及風險。

提供這些「治療」的醫療機構,均為公立醫院或得到國家發牌的私人診所,人權觀察LGBT專案倡導主任Boris Dittrich直斥內地政府不作為,懶理這些違法行為,「同性戀在內地非刑事化已經20年,但LGBT人群仍受到強迫『治療』,若中國當局要終結對LGBT人群的歧視和侵權,應該立刻阻止醫療機構繼續進行這種治療。」

2014年內地首宗拗直治療案在北京海淀區法院開審,有團體在庭外抗議,指同性戀並非精神病,毋須被治療。案件最後判決拗直治療機構敗訴。(法新社 / Getty Images)

政府「鼓勵」歧視 同志父母成非法醫療機構金蛋

1997年,內地同性性行為從籠統的「流氓罪」中剔除,同性戀正式非刑事化,到2001年,中國心理學會將「同性戀」從中國精神病分類與診斷標準中剔除,2013年實施的《精神衛生法》規定,精神障礙的診斷與治療應遵循診斷標準,而同性吸引並非精神障礙,因此拗直治療是非法。該法並規定,精神障礙的診斷和治療應當遵循維護患者合法權益、尊重患者人格尊嚴的原則。

2014年12月,中國內地第一宗拗直治案件在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判決,原告男同性戀者小振(化名)控告重慶「心語飄香心理諮詢中心」電擊治療,治療中心敗訴,須賠償3,500元人民幣,但法院沒有判決原告要求賠償治療、旅行、精神和肉體損失共14,000元。

雖然法院判案,但Dittrich稱,近年內地拗直治療依然隨處可見,醫療機構看中內地父母會強逼子女接受治療的弱點,大肆宣傳做生意。根據人權觀察的報告,拗直治療的費用,由每小時數百元人民幣,至「保證成功」的兩個月「療程」3萬元人民幣不等。他直斥內地政府不作為,對公立醫院或有政府發牌的診所提供非法治療視而不見。

2016年國家廣電新聞出版總局發布《電視劇內容發布通則》,把同性戀列為「不健康」行為,Dittrich認為,這是當局鼓勵歧視,變相令這些機構無法無天繼續招攬生意,「他們會派傳單,在網上討論區賣廣告,對同志父母洗腦,讓他們強逼子女接受『治療』。」

有內地同志被迫接受拗直治療,能令父母接受,舉行婚禮,只是少數。(資料圖片 / 羅君豪攝)

怕被出櫃 無人舉報

拗直治療違反內地《精神衛生法》,國家衛計委亦曾指示,全國必須檢查醫院、診所是否違反該法。人權觀察曾去信負責監督執行該法的部門查詢,一名工作人員回覆稱並未發現任何拗直治療。人權監察的報告亦指,所有受訪者都擔心性傾向被曝光,因此無人向舉報醫療機構。

Dittrich呼籲內地應立法保障LGBT群體不受歧視。他指報告只針對中國內地,暫時未發現香港有機構提供拗直治療,但認為香港亦需要保障人權,為性傾向歧視立法。

人權觀察LGBT專案倡導主任Boris Dittrich指,內地的拗直治療違反《精神衛生法》,但政府並未查處違法經營的醫療機構。(勞顯亮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