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島線通車翌日停電事故延誤31分鐘 被罰款100萬

撰文:甄挺良
出版:更新:

港鐵南港島線(東段)通車翌日(12月29日)即遇上供電故障,而導致服務受阻。立法會文件顯示,當日延誤時間為31分鐘,按照「服務表現安排」,港鐵要因延誤而被罰款100萬元。據初步調查,事故原因是遙控電力供應裝置其中一條電線在接線端,出現接觸不良,不涉及裝置質量問題。

南港島線通車翌日即遇上故障,港鐵料因而要被罰款100萬元。(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港鐵向立法會提供的文件顯示,當日下午約2時15分,黃竹坑車廠一個遙控電力供應系統失靈,導致南港島線供電系統出現跳掣,影響黃竹坑車廠及南港島線5個車站的部分電力供應。其中各站多條扶手電梯、閘機、冷氣系統等設備受到影響;而設於鴨脷洲大橋路段的「船隻觸碰監控系統」未能運作,導致列車服務需要暫停。共有6班南港島線列車受到影響,事故最長延誤時間為31分鐘。

事發16分鐘後,港鐵人員以人手直接操作電力供應系統開關,並陸續重新啟用車站設施,所有設施於約1小時後恢復正常。港鐵按既定程序,向機電工程署及運輸署報告事故。

根據港鐵和政府協定,如港鐵出現31分鐘或以上的鐵路服務延誤,港鐵要撥款至優惠基金,為乘客提供作即日第二程九折優惠。在31分鐘以上,但少於1小時的延誤,罰款金額為100萬元。

港鐵事後調查發現,當日遙控電力供應裝置其中一條電線接線終端出現接觸不良,令裝置失靈,並不涉及遙控電力供應裝置質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