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7日未出糧!主管稱1原因遲發薪 打工仔爭權益揭更暗黑內情

撰文:安祖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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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權益應受法例保障,公司不能任意妄為。早前有打工仔在討論區發文,大呻離職7天後公司仍未出糧,向主管了解時,「佢居然答我因為我無要求7日內出糧,所以份糧下個月頭先出」。樓主驚訝指法例有列明約滿7天內要出糧,質疑:「點解要我自己要求?」樓主向人事部職員查詢,得悉是最近才收到他的離職申請,現正開始處理。樓主決定向勞工處申索,更發現主管以「無返足一個月」為由,剋扣了3天休息日的薪酬。處方要求樓主與僱主面談,並會向僱主發信,但樓主稱只想盡快取回欠薪,所以不會出席面談,無奈道「我都要搵工無咁多時間同佢哋玩」。

有網民指公司公司拖糧是「明玩嘢」,建議樓主公開公司名。不過,有網民表示不少私人公司也會等到下個糧期才發放薪酬,認為樓主找勞工處申索只會是浪費時間。

有打工仔在討論區發文表示月中已辭職,但發要在離職7天後仍未出糧,令他大為不滿。(示意圖/《他馬克老闆》劇照)

樓主在香港討論區以「離職7日後未出糧」為題發帖,提及自己在餐廳工作半年,因為合約列明辭職要7天通知,故此上月5日已提交辭職申請,14日為最後上班日,現已交還所有員工卡和制服。惟樓主在同月24日發現公司仍未出糧,詢問主管後,「佢居然答我因為我無要求7日內出糧,所以份糧下個月頭先出」,而公司慣例是每月5日發薪,即樓主堂要多等逾10天。

樓主強調,「勞工法例講明離職後7日要出糧」,質疑為何需要他自己提出要求,怒斥公司「你哋𠵱家咁樣做係拖糧,係犯法」。

隨後樓主向人事部職員查詢,對方表示「因為啱啱先收到我份離職表,所以𠵱家先開始處理」。他翻查表格,發現下方白紙黑字列明「離職申請表要即時email畀人事部,下一個工作日要寄返正本去人事部」,不理解為何上月5日遞交的離職申請表,人事部要「20幾號」才收到。樓主重申至今仍未收到任何答覆,直斥公司「用各種藉口去掩飾佢哋惡意拖糧」,所以他續向勞工處申索。

樓主表示離職多日後人事部才接獲他的離職申請,認為公司惡意拖糧。(示意圖 / GettyImages)

勞工處職員表示公司未有按照勞工法例在7天向離職員工發放薪酬是不合法,隨後更發現樓主被無理剋扣有薪休息日的工資。樓主表示「4月我係由1號返到14號,中間放咗3日假期,離職時主管同我講因為我4月無返足一個月,所以休息日係無薪」,惟勞工處職員指「休息日係有薪,唔會因為無返足就變咗無薪」,該樓主應再多3天工資。

樓主形容「呢間公司非常無良,病假就算有醫生紙都唔當病假,搞到同事病到死死吓都照返工,紅日無補假無補錢」;又透露有新員工入職不久辭職,公司則聲稱他們未做滿7日所以不會向他們發薪,樓主質疑公司「專登鑽灰色地帶博無人會告佢哋」。

不少網民直斥樓主的公司行為無恥,「明玩嘢」,認為新入職員工上班一天後離職也應出糧,建議他公開公司名。他隨後交代公司是元朗一家集團式餐廳,更透露勞工處會向僱主發信,要求僱主與申索人進行面談。樓主指自己不清楚信中的內容,強調自己「只係想快啲拎返份糧」,又提到面談的日期在糧期後,故此不會出席面談。

不過,有網民表示不少私人公司也會等到下個糧期才發放薪酬,認為樓主找勞工處申索只會是浪費時間,「係講緊幾個月甚至成年嘅時間,來來回回起碼去幾次,用咗嘅時間金錢都唔少」。樓主補充指公司「博大霧遲出糧畀我」,強調自己只是跟足法例追討欠薪,慨嘆「唔怪得咁多人有事都唔願意開口,因為只會畀人踩多兩腳,掉返轉頭話你小事大做」。

樓主表示離職多日後人事部才接獲他的離職申請,認為公司惡意拖糧。(示意圖/《他馬克老闆》劇照)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須在僱傭合約終止日或合約到期日後7天內支付工資,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而僱主須就尚未清付的款額支付利息給僱員,現時由法庭釐定的欠薪年利率約為8%。

(香港討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