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神明附體性侵姊妹104次!妹妹尚未成年 淫廟祝上訴反遭加刑5年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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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發生廟祝性侵年輕姊妹案件。桃園1間宮廟廟祝利用男信徒虔誠信神的機會,向其一對女兒伸出狼爪,以協助拉筋為名,趁機撫摸她們胸部和下體,甚至假冒神明附身作出性侵。最過份的是,廟祝在未成年妹妹面前性侵胞姊後,繼而性侵妹妹,奪去其童貞,其後總性侵次數高達104次,但當中102次未能勃起。

案件經一審後,法官判處被告入獄10年,但他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進行二審,認為被告犯案後態度惡劣,加刑5年,改判重囚15年。

廟祝在未成年妹妹面前性侵胞姊後,繼而性侵妹妹,總次數高達104次。(示意圖/gettyimages)

藉「拉筋」非禮 同場性侵姊妹

台媒於今年2月報道,古姓男被告在1間宮廟擔任廟祝多年,受害人的父親經常入廟參拜,所以一對女兒從小在廟內進出,父女們深信古男具有神力,能夠逢凶化吉,所以非常信任他。

到姊妹長大後,古男開始假借拉筋為名,在神明廳為她們拉筋,卻趁機撫摸她們胸部和下體,其他信眾見狀曾指出相關舉動並不恰當,古男的同居女友遂叫男友將姊妹帶到宮廟後方臥室內「拉筋」。古男其後更加過份,聲稱「坦誠相見拉筋更加舒服」,動不動要求她們脫掉衣服,他亦同樣脫光。

姊妹入臥室拉筋先後遭性侵

到了2021年,姊姊遭前男友家暴,父親相信大女兒受傷,所以將她帶到宮廟向古男問診,古男將姊妹帶入臥室拉筋,要求她們脫衣,並詢問姊姊「相不相信阿巴?(客家話阿伯意思)」,姊姊明言相信,古男伺機性侵姊姊,而當時未成年妹妹在一旁目睹犯案過程,古男完事後叫妹妹躺下,同樣對她性侵得逞。

被告被判入獄10年,他不服上訴,高等法院認為被告犯案後態度惡劣,改為重囚15年。(示意圖/gettyimages)

妹妹遭奪童貞 表明不願意

受害人事後齊向父親哭訴遭古男性侵,父親聞言提出質問,古男卻假借神明附身,要求人父將2名女兒交由他來「管教」,人父竟然同意。古男自此肆無忌憚下手,由2021年7月至2023年4月,古男各自或同時試圖性侵她們102次,但古男皆未能勃起,所以性侵未遂。古男更聲稱姊姊試過險死於車禍,就是因為說出性侵一事,明言理應是3人的秘密,令到姊妹不敢再提。

隨後受害人無法忍受,於是向師長哭訴,案件才曝光。妹妹在庭上表示,遭性侵時被奪去童貞,加上自己其實不願意,所以非常疼痛。古男則否認罪行,辯稱遭2人報復。但法官認為被告毫無悔意,尚未和受害人一方達成和解,判定1項「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強制性交」、1項「強制性交」、51項「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未遂」,以及51項「強制性交未遂」罪成立,一審判刑10年。

被告態度惡劣 刑期10年加重至15年

被告不服上訴,高等法院經二審後,於2月12日宣判,認定被告性侵得逞2次、性侵未遂102次,加上犯案後態度惡劣,改為重囚15年,案件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