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山執到iPhone被港女鬧死賊仔 連登仔嬲爆物歸原位:自己上山執

撰文:卓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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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不時流傳將失物交還主人的好人好事,不過有時做好人卻未必有好報。日前有網民在連登討論區上表示,於青山行山時經過一個涼亭,發現一部遺失手機,便拿下山打算交給警察。由於手機已經無電,樓主便將電話充電,其後更收到相信是機主女友的來電,但對方竟然直接斥責他「死賊仔」,使他憤而將電話拿回山上,放到原本拾到電話的地方。
梁永鏗律師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事件中拾到電話的網民會否觸犯盜竊罪,需視乎他是否有意圖將電話據為己有及當時搜集到的相關證據,而且法官又是否相信該些證據。

連登仔在討論區上分享自己撿到iPhone後被「好人當賊辦」的經過,更說自己最後將電話放回原位,叫機主自己上山找失物。(連登討論區截圖)

連登討論區日前有網民以「行山嗰陣執到部電話 諗住畀返佢仲要比佢X」為題發文,指自己於中午到青山行山,行至山頂時看到一部iPhone,於是將電話拿起檢查一下。由於樓主發現手機已經無電,便將電話帶下山,打算將電話交給警察。

樓主下山後先吃晚飯,將電話交給餐廳幫忙充電。約20分鐘後,餐廳告訴樓主有人打電話給他,樓主便接聽電話。樓主估計手機主人應該是一名男性,不過打電話的人卻是一把女聲,相信是機主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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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登仔行山時到達山頂涼亭,發現一部遺失手機,打算交還給失主時卻被當成賊人,圖為示意圖片。(視覺中國)

對話接通後,機主女友直斥樓主「你係咪偷咗我男朋友部手機,仲要熄埋機?我有GPS可以跟蹤你,你唔好諗住可以走得甩!」。樓主解釋自己在山上撿到電話,當時電話已經無電,機主女友仍不相信樓主,說「你今次X街喇,我已經報咗警,你死X梗」。即使樓主表示可將手機交回,機主女友仍不放過樓主,說「你個死賊仔,我開咗錄音,你唔畀返部機我就將段錄音放上facebook」,使樓主最後憤怒地拋下一句「咁你自己上山執返啦」。

樓主表示,他飯後步行上山,將手機放在山頂原位,在帖文內說「上山執啦X你老X」。他更指,「事主如果見到呢個post,怪就怪你個傻X女朋友啦,自己係山頂漏X咗仲要咁惡?我幫你將部機歸位」。

網民對貼文反應熱烈,說樓主「好心無好報,係慘咗啲,不過最後做得好」、「物歸原位有手尾」。另外亦有網民大嘆「呢個年頭做好心多謝都無句不特止,仲成日被人鬧返轉頭」,說自己曾經看到小朋友跌倒受傷,打算上前給小朋支的媽媽一張膠布時,竟反被對方怒目而視。

梁永鏗律師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事件的主要討論範圍應該是拾到遺失手機的網民有沒有干犯盜竊罪。他指,如果網民打算將電話據為己有,或會干犯盜竊罪,但如果他拿走手機只為找回機主,與對方聯絡,罪成與否則需要考慮到搜集到的證據,而且法官又是否信任。

梁永鏗律師續指,如果有心偷走手機據為己有,可以直接將電話卡拔走,不需要「搞咁多嘢,仲要拎返上山」。他認為,網民未必有意圖偷走電話,只是將電話放回原位,讓物主回去取回。梁永鏗律師最後提到,將東西丟走也可能會觸犯法例,因為盜竊罪的定義是「剝削他人財物」,不過相關行為是否觸犯法例需要由法官定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