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客遺失手機後於的士App留言 促司機聯繫標註「已報警」惹熱議

撰文:卡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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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時有乘客遺留財物在的士上,遇着好心司機或會盡力交還,但一般情況都未必能尋回。有網民近日在facebook群組發帖,貼出一張的士預約平台程式的截圖,顯示有乘客下單時竟寫着「遺失手提電話在你車上」,更標註「已報警」,樓主不禁質疑:「咁有威嚇性,佢究竟想唔想攞返個電話?」因而引起討論。

有網民近日在facebook群組發帖,貼出一張的士預約平台的截圖,顯示有乘客下單時竟寫着「遺失手提電話在你車上」,更標註「已報警」。(fb「的士司機資訊網 Taxi」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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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在fb群組「的士司機資訊網Taxi」上載一張電話截圖照片,顯示一個乘客下單預召的士,並點名要求「3316司機」聯繫自己,皆因其手提電話遺失在對方車上,但在特別要求一欄,該名乘客竟標註「已報警」。

不時都有乘客遺留財物在的士上,遇着好心司機或會盡力交還。(資料圖片)

帖文引起熱議,不少網民批評乘客「太串」,「自己責任就算無薄酬都態度好小小丫,而家啫係叫人掉X咗部機落海」、「坐港鐵,巴士漏低嘢,你會唔會咁樣兇港鐵同巴士公司?叫港鐵同巴士公司送返畀你?」。亦有人笑指,的士司機應把手機交至較遠或偏僻的警署,如機場或流浮山警署等,「叫佢自己去攞」。

不過有網民則有相反看法,指出預約詳情中「有個『請』字,我睇唔出邊度威嚇邊度惡」,又認為「跌咗嘢,報失好正常」。根據運輸署出版的《香港的士服務指南》,司機有責任提醒乘客帶齊私人物件下車,以及以不超過6小時為限,將乘客遺留在車內的財物送交警署,如果乘客返回認領並提供可信的證明,司機應立即歸還財物予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