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報案不滿警方處理手法 胸襲女警兼辱罵 被判刑3個月

撰文: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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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徐姓男子,因遭人詐欺,去年9月11日下午,到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百福派出所報案,卻不滿警察處理方式,竟公然辱罵女警,還趁女警不及抗拒之際,以其雙手觸摸女警左胸部一下,反被依侮辱公務員罪,及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送辦,基隆地院判他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台灣一名有案底男子不滿警方處理報案的手法,遂向女警胸部施襲,並出言侮辱對方。圖為示意圖。(Getty Image/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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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男有前科,服刑出獄脾氣仍很火爆,去年9月11日下午3時許,因遭他人詐騙而至百福派出所報案,只因不滿警察處理,就公然對女警開罵,「妳給爸爸幹」、「妳哥哥幹妳」、「妳給主管幹」,足以毀損女警名譽之事。

同日下午4時許,徐男仍在派出所內大吼大叫,女警從值班台走近徐男,請徐男離開。沒想到徐男意圖性騷擾,趁女警不及抗拒之際,以其雙手觸摸女警左胸部一下。

女警氣得對徐男提起告訴,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查而後起訴。基隆法院認為徐男場侮辱公務員罪,屬累犯,判有期徒刑2月;徐男犯性騷擾罪,累犯,處有期徒刑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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