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區大遊行】便衣警高呼:警察執行職務唔需要展示委任證

撰文:李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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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者周日(7日)舉行「九龍大遊行」,下午沿尖沙咀遊行至西九龍高鐵站,晚上有部分人聚集於旺角彌敦道一帶;警方在晚上近11時清場,雙方數度爆發衝突,有民眾在創興廣場外的彌敦道拍攝到示威者質疑警員沒有佩戴委任證,警員向示威者稱:「警察執行職務時,係唔需要展示委任證。」

從讀者提供的片段所見,當時一名身穿便服的警員身上沒有警員編號或委任證,但就戴著寫有「Police」字眼的頭盔及持圓盾,聯同多名軍裝警進行清場行動,期間一度與示威者對峙。

當時有市民質疑有關警員的身份,表示「都唔知你係唔係差佬」,該名便衣警員高聲地謂:「警察執行職務時,係唔需要展示委任證。」現場民眾隨即喝倒采,紛紛要求他「講多次」。

根據《警察通例》第20章,只要擬進行的工作不妨礙人員妥為保管委任證,警務人員在任何時候均須隨身攜帶委任證。便衣人員不論是否當值,在與巿民接觸和行使警察權力時,必須表明身分及出示委任證。如市民提出要求,軍裝警務人員須出示委任證,除非「情況不容許」、「出示委任證會影響警隊行動及/或危及有關人員的安全」或「要求不合理」。

警方揮動警棍拘散群眾。(盧翊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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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牆角位置,觀看警方佈防。(李澤彤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