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蠻新娘設37項條款嚴限伴娘:唔准變肥、唔准聊仔 人情要咁儲?

撰文:謝茜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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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一生人只得一次,不少新娘為了讓理想中的婚禮盡善盡美,會變得挑剔,結果造成別人的壓力。外國1名新娘最近成為網上熱烈討論的對象,因為她對自己婚禮的嚴苛,要10名伴娘簽下合約,當中包括了37項條款,例如不准伴娘變胖超過3公斤、婚禮上嚴禁戴有色隱形眼鏡、gel甲等,而婚宴上更不能對男性示好,還要每月儲40英鎊(424港元)做人情,嚇到不少網民批評新娘太專制:「你以為自己是誰呀?」

新娘要求10位伴娘簽署一份合約,表示同意37項在婚禮前及婚禮當日必須遵守的規定。(Getty Images)

該位「哥斯拉新娘」(bridezilla)因為要舉辦心目中最完美的婚禮,要求10位伴娘簽署合約,表示同意37項在婚禮前及婚禮當日必須遵守的規定,但因為條件太嚴苛,引來不少網民熱議。

而合約內容不只針對伴娘的外貌,就連其言行舉止亦受到規定。其中寫明婚禮前禁止變胖超過3公斤、不能故意懷孕、不能搽有光澤的唇膏、不能戴假睫毛、不能戴彩色隱形眼鏡、指甲油只能是純色,髮色只允許黑色或深啡色(若獲事先批准可接受挑染),以及禁止在各方面試圖「超越」新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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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新娘更嚴格要求伴娘們對婚禮的態度,例如不能試圖說服新娘作出任何改變,服裝試穿日及婚禮綵排日等禁止缺席(死亡或入獄不在此限,生病需附醫生證明),婚禮當日不能說別人壞話、不能對男性示好,不能喝超過7杯酒等,甚至每個月要儲存40英鎊(424港元)作為伴娘在婚禮上的支出。

更離譜的是新娘甚至在合約中要求伴娘們交出婚禮前一星期5日的時間表,方便隨時隨地找到她們,又承認因為自己性格較野蠻,所以伴娘們不得讓新娘的情緒變得敏感或是生氣。合約中又指如果不同意上述條款,可以不簽名當伴娘,並不會對新娘的友誼造成破壞,但簽字後才後悔,就會完全毀了關係。

新娘解釋,因為在網上看過很多關於伴娘的文章,合約完整地表達了她對婚禮的期望,「我拒絕承受更多壓力,這點是絕不會讓步的」。不過合約條款太苛刻,結果最後只有6位伴娘願意簽下合約。

不少網民感到驚嚇,認為這樣已超越伴娘要做的範圍,等同是新娘的傭人一樣,無自由之餘更非常不尊重別人,「我有沒有看錯?真的很荒謬」、「如果是我,我會直接把這份合約扔在新娘臉上」、「她老公需要趕快逃」、「為什麼還有人願意簽名」。

(英國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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