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的男友下藥性侵!媽媽袒護︰他不舉不能犯案 法庭終極裁決
台灣發生離譜性侵案。新北1名男子垂涎女友女兒的美色,謊稱自己有中醫資格,藉詞為對方針灸調理體質,趁機餵食安眠藥物,繼而性侵得逞。受害女子事後提告,母親卻袒護男友,辯稱「男友不舉,不可能性侵」,被告亦稱自己受到藥物影響,如果下體勃起,就會撕裂受傷,否認性侵一事。案件經過一審和二審,均判入獄8年,被告再次上訴,最高法院作出「終極裁決」,駁回上訴定讞。
針灸後餵食安眠藥 性侵得逞
台媒於3月報道,60多歲徐姓男被告和1名女子交往,聲稱自己有中醫資格,「診斷」女友女兒健康欠佳,但他能透過針灸調理,但最好在半夜11時至凌晨1時施針,醫療效果最好,徐男2次為她針灸。
案發2022年3月,徐男再以針灸為由,相約女友女兒在屋內接受治療,聲稱今次針灸最好時間是凌晨12時至凌晨3時。徐男凌晨3時完成針灸,叫對方服用含有艾司唑侖(Estazolam)成分的安眠藥,受害女子服藥入睡。
去到清晨7時多,徐男見女友出門上班,趁機性侵得逞,受害女子因受到藥物影響而半睡半醒,根本無力反抗,一直去到下午才完全清醒,隨即致電朋友報警驗傷,同時怒告徐男。
受害人母親︰男友不舉,不可能性侵
案件進行審理期間,受害人母親袒護男友,辯稱「男友不舉,不可能性侵」、「被告生殖器軟軟的不能插入」,甚至訛稱當日見到男友杯子在女兒房內,懷疑女兒將杯子上的DNA抹在自己內褲和下體內。
徐男亦稱,自己服食糖尿病和心臟病藥物,導致尿道感染和黴菌感染,下體一旦勃起,就會造成撕裂受傷,根本沒有興趣性交,自己亦沒有性侵原告。
案件3次審訊 最高法院重判囚8年
但法官發現徐男的診斷證明書沒有註明「性功能障礙」,認定被告有能力性侵,加上在受害人陰道內採集到的DNA位於陰道深處,在沒有專業工具的協助下,任何人都難以自行塗上插贓嫁禍,裁定被告「以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名成立,入獄8年。案件經過二審,法官維持原判,被告近日再次上訴,最高法院於今年3月31日駁回被告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