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買新iPhone!店員助轉移資料 暗中偷存私密影片 1原因敗露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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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藏有不少個人私密資料,交到他人手小心被盜取資料。台中1名女子在電信店購買全新iPhone後,順勢要求男店員幫忙轉移舊手機資料,其間男店員發現女子手機相簿內藏有其私密照和影片,趁機將相關資料透過AirDrop傳送給自己。受害人回家後收到相關手機通知,她怒極報警,案件因而曝光。法官審理後裁定被告「無故取得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罪成,入獄2個月,同時可以易科罰金。

受害女子舊手機存有個人私密影像。(示意圖/gettyimages)

傳送女顧客私密影像暗裏收藏

台媒於今年4月報道,案發2024年11月10日下午1時許,受害女子前往台中1間電信店購買新iPhone,同時請求劉姓男店員協助,將舊手機資料轉到新手機。過程中,劉男發現女子的舊手機內存有私密照和影片,起了色心後,趁機利用AirDrop傳送其中1張私密照和1段影片至自己手機。

被告色心大起,趁機利用AirDrop,傳送女顧客的1張私密照和1段影片至自己手機。(示意圖/gettyimages)

被告遭判囚2年 手機1原因獲發還

受害人回家後,新手機的通知欄顯示「資料分享」情況,擔心自己私密影像外洩,於是前往警局報案。警員經調查後鎖定劉男,他接受調查時承認罪行,檢方以涉嫌《妨害電腦使用罪》作出起訴,法官認為被告侵害受害人權益,考慮他認罪,但原告無意和解,裁定「無故取得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成立,判處服刑2個月,但可易科罰金。

法官指出,被告手機相關影像在調查期間全數刪除,同時得到受害人確認,沒有證據證明相關影像仍然存在,但考慮到手機是日常用品,所以沒有沒收,終發還給被告。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