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出軌人妻!正宮製「行蹤表」告知綠帽男 他崩潰怒告姦夫索償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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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重大事件當然要詳細記錄,如果發現伴侶出軌,更加要寫得一清二楚!台灣1名人夫指控妻子和另1名已婚男子展開婚外情,他們至少出遊6次。綠帽夫坦言自己本身是不知道妻子出軌,但姦夫的時任妻子揭發姦情,甚至製作丈夫的「行蹤表」,繼而親自上門攤牌。綠帽夫得悉事件後,決定怒告姦夫,怒償80萬新台幣(約20.4萬港元)。法官經審理後,裁定男被告需賠償10萬新台幣(約2.55萬港元)。
被告妻子提供「行蹤表」 綠帽男始知姦情
台媒於今年4月報道,案件在台灣橋頭地院審理,慘載綠帽的原告指出,男被告由2022年3月至6月期間,頻繁致電其妻子,2人甚至相約出遊6次,而且發生關係,當時被告時任妻子先發現異樣,並將被告的行蹤製成列表。到了同年7月,被告妻子攜帶行蹤表、手機定位資料、手機通話紀錄、通話錄音等證據,親自上門攤牌,原告才驚悉妻子出軌,繼而怒告姦夫,索償80萬新台幣(約20.4萬港元)。
被告辯稱與原告人的妻子只是朋友關係,所謂證據都是其前妻透過非法手段取得,不應被考慮作證據,至於為何手機定位資料顯示他身處旅館,全因其工作性質需要出差,所以他會前往旅館休息,與原告人的妻子無關。
法官判處被告賠償10萬新台幣
但法官認為,被告妻子取得相關證據,目的保護自身配偶權益,如果沒有即時保存相關證據,恐怕日後無法再次取得,加上被告曾向朋友表示,其前妻當時每日都會打開GPS,留意其所在位置,可見前妻並非以暴力或脅迫手段取得證據,判處相關證據可以呈堂。
法官表示,根據現有證據,被告多次和原告妻子一起出遊,但無法證明他們有否發生性行為,判處被告賠償10萬新台幣(約2.55萬港元),案件仍可上訴。
(ETtoday新聞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