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貓病重當街嚎哭!女生被熊抱拍頭「安慰」 怒告陌生大叔性騷擾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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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病重,主人難免會傷心。台北1名女貓主在路中和家人通電話,提及愛貓重病一事,當場淚如泉湧,此時1名陌生大叔上前關心,即使不獲回應,但他竟然直接熊抱對方,繼而將對方臉部壓向自己胸口輕拍頭部「安慰」。女貓主被嚇到立即逃離現場報案,檢控官以涉嫌違反《性騷擾防治法》作出起訴。

李男熊抱受害人輕拍頭部「安慰」。(《逃避雖可恥但有用》電視劇照)

受害人當街哭泣 陌生大叔熊抱「安慰」

台媒於4月報道,26歲受害人2024年10月23日中午步出獸醫診所,站在附近便利店門口和家人通電話,一度提及重病的愛貓,令她淚流不止。李姓陌生大叔見狀靠近受害人,首先遞上紙巾,問「怎麼了?」,但她沒有理會。李男突然從側邊熊抱受害人,然後將對方臉部塞進自己胸口,輕拍其頭部「安慰」。

受害人嚇到一度不知所措,回神後掙脫離開,豈料李男緊隨其後,跟到獸醫診所門口,受害人一度大喊「不要再跟着我了!」。事後她報警求助,警員播放現場閉路電視片段,李男在她進入診所後,仍在門口徘徊,一度乘車離開,但之後折返站在診所門口窺視,令她不寒而慄,她認為李男看似隨機挑選目標,以安慰的名義趁機性騷擾。

受害人嚇到一度不知所措,事後報警。(《逃避雖可恥但有用》電視劇照)

檢控官認為行為構成性騷擾

受害人瀏覽社交媒體,發現許多女生被性騷擾後都是不知所措,無法立即做出反應,希望提醒其他女生「你沒有錯!錯的是那些對我們意圖不軌的男人!」。

警方帶走李男調查,李男否認犯罪,辯稱只是想安慰受害人,受害人堅持不願和解;台北地檢署經跟進後,認為李男雖然沒有觸碰到私人部位,但其行為涉嫌干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乘人不及抗拒而為擁抱」罪名,將他依法起訴,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新台幣(約2.55萬港元)以下罰金。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