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電話太大聲捱罵!男外勞猛刺同鄉同事11刀奪命 法院終極裁決
撰文:田中貴
出版:更新:
打電話太大聲的確擾民,但切勿演變成暴力收場。台灣苗栗1名泰籍男外勞在員工宿舍內打電話聊天時,同鄉同事覺得聲量太大,於是上樓理論,雙方卻大打出手,捱罵外勞取出水果刀,繼而向同鄉猛刺11刀,送院不治。案件經一審後,涉案外勞被判囚9年10個月,案件經二審後改判入獄10年6個月,服刑完畢後驅逐出境,全案再次審理,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台媒於4月報道,涉案泰籍外勞阿比(Ladta Aphisit)和死者瓦城(中文譯名)皆由水泥廠僱用,平日住在苗栗縣銅鑼鎮的員工宿舍,他們沒有宿怨。
打電話太大聲被罵 猛刺同事11刀
案發2023年12月8日晚上8時許,阿比在宿舍2樓打電話聊天,瓦城則和其他工人在1樓飲酒,但他覺得阿比太大聲,隨即徒手上樓指責對方,他們爆發口角。
阿比取起床頭1把長約15厘米的水果刀,向瓦城頭部、胸腹和腰部等重要位置猛刺,造成11處刀傷,其中3刀刺穿肝胃和脾臟,同事們見狀立即求救,但瓦城受到重創,導致敗血性休克,送院搶救2日後不治。
案件經3次審理 被告入獄10年6個月
警方接報到到場調查,阿比承認罪行,事後被控殺人罪名,案件一審期間,阿比否認意圖殺人,辯稱瓦城「抱怨我講電話聲音太大,我已降低音量,(但)他還用泰語辱罵、挑釁」,甚至稱是瓦城先動手,加上飲醉酒,身材比較高大,自己被打到倒在床上,繼而取刀自衛,而且宿舍走道太窄,自己無法逃走,「我沒有要殺他的意思,我只承認傷害致死」。
但法官認為被告攻擊致命部位,確實有殺人意圖,裁定殺人罪名成立,考慮到被告承認部份案情,予以減刑,判囚9年10個月。
檢辯雙方提出上訴至二審,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為,被告雖然委託在泰國家人和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和賠償,加上事前沒有犯罪計劃,但手法凶殘,干犯殺人罪行,一審量刑實屬過輕,改判10年6個月,服刑完畢或被赦免後驅逐出境,全案再度上訴,最高法院4月15日駁回上訴定讞。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