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的男友是淫魔!他性侵中學女生斷正求饒 母女1原因無搬走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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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發生離譜性侵案。南投縣1名單親媽媽因無法負擔房租,所以和就讀中學的女兒搬入男友住所,但單親媽在樓下煮飯時,男友竟伺機性侵其女兒,其後她目擊女兒被壓在床上的驚人一幕。淫狼斷正後當場下跪求饒,由於單親媽無法謀生,所以未能即時帶同女兒離開單位,其後淫狼打傷少女,案件才一併曝光。

案件審理後淫狼被判罪成,性侵罪行判囚4年8個月,傷人罪行則入獄3個月。

張男趁女友在樓下煮飯時,竟然性侵對方就讀中學的女兒。(示意圖/gettyimages)

單親媽帶女兒搬入空房 與戶主成情侶

台媒於今年4月報道,涉事單親媽媽工作並不穩定,日薪只有800新台幣(約204港元),無法負擔房租,當時她認識了1名張姓男子,張男表示家中2樓有空房,邀請母女搬入,繼而與單親媽成為男女朋友,對方女兒稱呼張男為「叔叔」。

驚見男友壓在女兒身上 2人沒穿褲子

案發2020年10月27日,單親媽在樓下煮飯,張男則和女兒在樓上,當她叫他們下來吃飯時,張男回應「等一下」,但女兒則沒有回應。單親媽遂上樓查看,卻驚見張男蓋住被子壓在女兒身上,當掀開被子時,驚見2人均沒有穿褲子,張男隨即下床,跪在地上抱着女友大腿懇求原諒。

被告「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名成立,判刑4年8個月,至於打傷受害人的罪行,則判入獄3個月。(示意圖/gettyimages)

受害人捱打 驚揭遭性侵

雖然單親媽感到痛心,但因自己無法謀生,所以沒有立即帶同女兒離開張男住所,直至2021年,張男因瑣事和受害少女發生口角,竟持鐵棒打傷少女,事件導致校方和社工介入,一併揭發性侵案件。

被告辯稱受害人處女膜撕裂傷痕或由其他人造成

案件在南投地院審理,單親媽交代當日經過,受害少女說法和母親一致,並稱張男過往多次伸出狼爪,平時會在無人時候,將手伸進其衣服內撫摸胸部和下體,甚至將她壓在床上性侵,她反抗不果,事後擔心母親生氣,所以不敢透露。張男否認犯罪,辯稱診斷證明書雖然記錄少女的處女膜有撕裂傷痕,但可能是其他人造成,難以證明和他有關。

被告性侵罪成 判囚4年8個月

法官卻認為,受害人描述遭到性侵的過程詳細一致,加上並非主動報案,反而是被打傷後經社工通報才揭發,而受害人母親與張男是同居關係,她們在寄居張男住所,沒有誣陷張男的動機。合議庭裁定被告「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名成立,判刑4年8個月,至於打傷受害人的罪行,入獄3個月,其餘性侵指控則因證據不足而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