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電子煙入境香港遭海關截查 女生被罰嘆「交學費」:別心存僥倖

撰文:夏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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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遊前記得先了解目的地出入境限制!近日1名有吸食電子煙習慣的女生從深圳來港,因不知道香港已立例禁止攜帶電子煙入境,故於皇崗口岸入境時被海關人員查獲及沒收她所攜帶的1支加熱煙設備和1顆煙彈,並登記其聯絡方式,等待發出法院傳票再進行上庭及罰款。她直言事件令她「深刻意識到香港對電子煙監管的嚴格」,又稱被罰款是「交學費」,感嘆「有些規定,真的不能心存僥倖」。

有從深圳入境香港的女生因違例攜帶電子煙入境,故被海關人員沒收相關產品,並登記其聯絡方式,等待發出法院傳票再進行上庭及罰款。(小紅書)

該名女生在小紅書以「香港入境驚魂記:電子煙被查全紀錄」為題發帖,表示5月16日從深圳經皇崗口岸前往香港,卻因為隨身攜帶的電子煙被海關關員攔下檢查。

誤會「自用少量電子煙不受限」

樓主表示「雖然知道香港控煙嚴格,但誤以為和內地一樣,個人自用少量電子煙不會受限」,於是出發前隨手將日常使用的電子煙塞進背包。她入境香港時遇到海關人員隨機抽檢,需要打開背包檢查所攜物品及搜身,當搜出電子煙時,關員仔細詢問煙彈成份、用途等,並核對樓主入境記錄,查核過往是否有違反記錄。

之後關員向樓主解釋香港已全面實施禁止攜帶電子煙入境,不過因為樓主屬初犯及僅攜帶1支設備和1顆煙彈屬「數量極少」,最終樓主被登記證件信息及沒收產品,在登記完香港地址和電話後,關員告知樓主約6至9個月後會收到法院傳票,進行上庭後罰款。

香港於2022年4月起已禁止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產品,及任何相關的器具、零件及配件。(資料圖片)

當「交學費」感嘆:真的不能心存僥倖

樓主坦言「這次經歷讓我深刻意識到香港對電子煙監管的嚴格」,故發帖提醒網民要提前了解相關規定,又提醒過關時若被檢查,要「保持配合態度,切勿爭執」。她又表示「海關人都很好」,因為等候處理途中關員還詢問她「是否需要喝水吃東西」。她又指這次經驗讓她損失了「心愛的電子煙」,「但也算交了次學費」,而她離港時更見到口岸設有橫額寫明「禁止電子煙」,令她感嘆「有些規定,真的不能心存僥倖」。

網民:香港控煙做得好

有網民笑言「也不知道是不是我命好,我去了幾次也沒被抓」,亦有網民表示同樣因攜帶電子煙入境被罰過,但目前還在等候法庭傳票及罰款。另有網民就讚揚香港控煙工作,「羨慕香港人,禁煙是真的做的好,路上走也不會聞到煙味」、「真的能禁掉公共場所抽煙,就很厲害了,證明真的是有人執行開罰款」。

根據香港法例第 60 章《進出口條例》,旅客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港幣200萬元及監禁7年。(香港海關Facebook專頁圖片)
根據香港法例第 60 章《進出口條例》,旅客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港幣200萬元及監禁7年。(香港海關Facebook專頁圖片)

香港於2022年4月起已禁止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產品,及任何相關的器具、零件及配件。根據香港法例第 60 章《進出口條例》,旅客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包括器具,或其零件及配件,用於該器具以產生氣霧的任何物質,例如加熱煙枝、電子煙油,以及草本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港幣200萬元及監禁7年。

(小紅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