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女高中生!家暴打媽媽 以保護令代刑罰 她做少1事終難逃入獄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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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肖子女襲擊父母,當然要付出代價。高雄1名女子年屆27歲但仍在就讀高中,因曾向母親施以家暴,法庭因而發出保護令,包括下令要求不孝女完成認知教育輔導課程和精神治療療程,以用作代替刑罰,但女子未有接受完整療程,其提出的理由亦不獲法庭接納,最終難逃牢獄之災,被判處拘役15天。

涉案27歲女仍在讀高中,卻曾對母親施以暴力。(AI生成圖片)

女高中生沒有接受完整療程

台媒於今年6月報道,涉案27歲女高中生因對母親家暴,法庭於2022年6月間發出民事通常保護令,包括下令她必須完成認知輔導教育12周、精神治療等計劃,當時她毋須接受拘役或其他1刑罰。但女高中生完成認知教育輔導課程後,無故未有接受完整精神治療療程,違反保護令內容。

辯稱返校讀書忘記要精神治療

案件在高雄地院進行審理,女高中生辯稱,她於2023年計劃返回學校讀書,生活比較忙碌,有時會設定拒接陌生來電,所以她才沒有接聽到衛生局承辦人員電話,並且忘記要接受精神治療。

女高中生無故未有接受完整精神治療療程,因違反保護令內容,被判拘役15天,但可易科罰金1.5萬新台幣(約3,800港元)。(AI生成圖片)

法官認為被告不應徹底忘記接受療程

法官根據相關證據,認為女高中生收到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寄出的函文,她亦曾向衛生局申請轉換精神治療所,衛生局當時已經答應,衛生局承辦人員曾經多次聯絡女高中生和其父母,可見女高中生得到人員和父母通知,不應徹底忘記接受療程。

法官判處拘役15天 可易科罰金

法官裁定違反保護令,判處女高中生拘役15天,但可易科罰金1.5萬新台幣(約3,800港元),緩刑2年,判決確定起6個月內,她必須向公庫支付1.2萬新台幣(約3,000港元),全案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