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男同事製造噪音!男工打臉膝撞扯髮插眼 傷者視力永久受損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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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發出噪音,理應勸喻對方,並非訴諸暴力!台灣桃園1名男子在工廠員工宿舍內,不滿同事發出噪音,2人爆發衝突,男工徒手毆打同事臉部、拉扯頭髮,用膝蓋撞其胸口,並戳中右眼,其他同事見狀阻止,傷者送院治療,右眼經矯正後視力僅剩0.2,法官裁定傷害罪名成立,判處被告1年10個月有期徒刑。
不滿男同事製造噪音 當場狂打
台媒於6月報道,案件在桃園地院進行審理,涉案53歲楊姓男子和王姓男子是同事關係,案發2024年2月12日下午4時許,2人在大園區1個工廠員工宿舍內,楊男不滿王男製造噪音,他們當場發生爭執。楊男情緒激動,徒手毆打王男臉部和拉扯頭髮,更用膝蓋頂撞其胸口,甚至用手指戳中王男右眼,導致其右眼、臉頸胸受傷。
傷者視力永久受損
其他同事見狀抱楊男制止,同時協助王男送院,王男右眼創傷性視神經病變,同年5月雖然經過矯正,但右眼視力剩下0.2,屬於永久受損。
法官判囚1年10個月
楊男接受調查期間否認涉案,辯稱「沒有動手打人」,當日準備襲擊時,已被2名同事抱住,但檢察官根據其他證人口供,沒有接納楊男說法,以涉嫌「傷害致重傷」罪名作出起訴,被告在庭上改口認罪。官根據驗傷報告,認為傷者視力受損,但未達到嚴重受損程度,被告情緒和行為管理不佳,加上尚未和傷者達成和解及賠償,改判傷害罪名成立,判處1年10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