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繼父性侵未成年繼女!工程師捱告咁做 法官稱「情堪憫恕」咁判
撰文:田中貴
出版:更新:
台灣發生獸繼父性侵未成年繼女案件。桃園1名工程師指侵未成年繼女,妻子驚悉事件報案,最終離婚收場,案件上訴到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指出男被告和受害人一方達成和解,配合她們的生活提高應付金額,同時分擔自己和前妻所生幼子的養育責任,認為被告以實際行動表現出悔意,一旦入獄會連帶影響受害人一家的生活,客觀上引起一般同情和憫恕,裁定「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名成立,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
凌晨入房指侵兼猥褻繼女
台媒於7月報道,男被告擔任工程師,月薪7萬新台幣(約1.7萬港元),他和1名單親媽媽結婚,育有1名未成年繼女,雙方誕下1名兒子。案發2023年10月4日凌晨1時許,被告闖入繼女房間,強摸對方胸部和指侵得逞,甚至拉住受害人手部觸摸自己的性器官,妻子事後得知女兒被性侵,決定報警處理。
被告案發後支付扶養費用
全案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法官考慮到被告原審期間認罪,並和受害人一方達成和解,並和妻子離婚,和受害人保持適當距離,被告同時撫養雙方兒子,目前兒子和母女2人同住。被告配合母子3人生活所需,提前支付扶養費用,甚至提高金額。
按例至少囚3年 法官判減刑兼緩刑
法官指出,如果依照法例,被告最低量刑理應是3年1個月,但會讓被告至今所做種種努力功虧一簣,甚至影響受害人一家正常生活,客觀上引起一般同情和憫恕,按照刑法第59條決定減刑。法官又相信被告案發後有所警惕,重犯機會極低,裁定「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名成立,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被告同時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工作,以及接受6場法治教育,全案仍可上訴。
(ETtoday新聞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