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娶越南妻拒行房3年仲離家出走 官見對話提「激流鎮」判離婚

撰文:李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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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婚後長達3年不分房,最後竟離婚收場!台灣黃姓男子2017年娶了一名越籍妻子,惟黃男投訴指夫妻感情欠佳,妻子已3年不願行房,更於去年11月離家出走,完全失去聯絡,他質疑妻子只是想得到台灣居留權才結婚,氣得入稟申請離婚。雖然妻子反駁自己離家出走,是要逼丈夫努力挽留,但法官審視兩人對話時,發現妻子提及「激流鎮」,認為是提及「居留證」問題,判斷她明顯無心經營婚姻,判批准黃男離婚申請。

台男娶越籍妻子後關係原本不錯,但之後關係轉差,3年沒有行房。(示意圖/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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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男和越南籍老婆於2017年結婚,無生兒育女,妻子已長達3年拒絕行房,雙方無性生活,平日更要分房睡,生活上無任何互動。夫妻最後一次見面已是去年11月的事,之後黃妻突然拿去戶口名薄等資料,沒和丈夫商量就離家出走,拒絕聯絡。

黃男發現妻子離開後,認為妻子只為台灣身份證才和他結婚,氣得入稟申請離婚。事實上黃男是和弟弟於2017年一同到越南娶老婆,兩兄弟和當地一對姊妹結婚,但婚後狀況大不相同,黃弟娶了越南姊妹中的姐姐,過了不久就懷孕,生小孩後沒有多理越南的家事。

黃弟作供指,兄嫂關係原本不錯,但2019年開始各顧各的,很少一起回老家,不知道兩人關係為何生變,由於其妻子是大嫂的姐姐,所以也有叫妻子關心一下對方。黃男弟媳指,妹妹先是在去年中自己搬到1樓睡,之後才離家出走,她都不知道原因,因為她都聯絡不到妹妹。黃男母親稱,新抱嫁來台灣後只見過兩面,見面時只會坐在梳化玩手機,或和越南親人訊像通訊,因為講越南話,她聽不懂在說什麼。

不過黃妻卻道出另一版本,她說丈夫結婚後一直顯得悶悶不樂,是對方沒有行房的意思,自己是覺得夫妻間距離愈來愈遠才想分房睡。她試過各種方式修補感情,沒有作用才離家出走,目的是想刺激丈夫去挽留她。

高雄地院認為,黃男的媽媽、弟弟及弟媳都能證明兩人關係不好,黃妻離家出走後,實際上只住在丈夫住所附近。她還曾經發訊息說「我不要回越南,我只想在這邊工作。如果我跟你離婚我的激流鎮會被政府收回來啦,我要怎麼辦」,其中「激流鎮」應該是居留證。法官認為雙方已無夫婦之實,比起婚姻關係,黃妻更在意自己的工作及居留權,明顯無心經營婚姻及修補關係,判准兩人離婚,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