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法官偷看女法官電腦 翻拍私密照檢舉婚外情 原來擺烏龍終捱告

撰文:李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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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竟然都知法犯法!台灣桃園地院1名男法官,去年5月份在鄰座女法官外出用膳時,發現對方和1名男子傳Line訊息,男子稱女法官做「老婆」,更曾傳送2人的私密照片,男法官懷疑女法官有婚外情,遂拍下訊息及照片,向院長舉報。院長查問時,發現女法官和該名男子都已經離婚,在正當交往。未料男法官還是存疑,再開女法官電腦偷拍21張照片。女法官今次早有準備,用針孔鏡頭拍到男法官偷拍過程,怒告對方妨害秘密罪,她在庭上痛哭自己名譽受損,高院審查後判男法官有期徒刑5個月,但可易科罰金15萬台幣(約4.2萬港元),不需入獄。

桃園地院法官蔡政佑偷拍女法官的電腦上的Line對話及私密照,向院長檢報女同事有婚外情,但原來是場大烏龍。(明志科技大學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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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發生於去年5月25日,桃園地院法官蔡政佑趁鄰座女法官外出吃飯時,辦公室內只有他1人,聽到女法官電腦傳出Line訊息聲,抬頭見到傳訊者是他的巫姓男友人,而訊息是「我就知道老婆想念我」。由於該男子是他介紹女法官認識,據他所知2人都有家室。他更發現女法官和巫姓友人傳送露出私密部位的自拍照,吃驚之餘馬上拿出手機拍攝電腦畫面,向桃園地院院長邱瑞祥舉報,懷疑對方有婚外情,還印出照片及訊息作證。

未料邱院長約談女法官時,發現她和該名巫姓男子都已經離婚,實情2人正在拍拖。院長之後將行政調查的結果告知蔡,他仍對女法官及男友人關係存疑,隔月又趁辦公室無人時打開女法官的Line對話紀錄,翻拍了21張照片。不過,女法官被院長約談後,設計找出誰偷開她的電腦,在座位旁裝針孔鏡頭,發現是蔡男偷看她電腦。

女法官非常氣憤,認為名譽受損,指控蔡妨害秘密罪。案件一審由他們的同事張明道法官審理,女法官供稱電腦有保護熒幕,吃飯前會關掉Line對話,故張官不相信蔡說看見熒幕彈出訊息的說法,認為是他私下操作電腦解除熒幕保護後,偷偷查看對方的對話紀錄,而且他更沒有尊重對方私隱一拍再拍。兩人和解失敗,今年4月,一審已判蔡男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談話及身體隱私部位罪,以及竊錄他人非公開談話罪,共判入獄5個月,但准緩刑。

由於控辯相方都不滿結果,均提上訴。台媒指女法官在庭上哭訴,名譽對法官非常重要,質疑蔡偷拍動機,更指對方妻子告訴她手上還持有照片,如果不願和解會讓更多人看到,她事後覺得想殺死當天沒有關電腦的自己。

蔡男則表示想向女法官道歉,否認還持有對方的照片,對自己的行為感抱歉,事後雖想和解,但若受到懲處可減輕女方痛苦,他願受罰。不過女法官拒絕原諒蔡男,要求法院重判,不要讓蔡緩刑。

最終高院駁回了2人上訴,蔡男維持判入獄5個月,但可易科罰金15萬新台幣,即不需入獄。台媒稱女法官痛哭至要人攙扶才能離開法院。而蔡政佑現時停職,被移交職務法庭處理,仍未有懲戒結果,但法官評鑑委員會移交前已建議撤職。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