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稱買樓結婚要求夾錢唔落名 有樓女友感無保障:好似貼錢逼婚

撰文:卓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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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沒有自己名字,應否拿錢幫忙付首期?有女子在討論區上發文,指男友打算先買樓後結婚,要求她拿出一半身家夾份支付首期,但由於她已經持有物業,所以買樓不能加上她的名字。女子認為事件「好似我貼錢嫁,逼佢結婚咁」,如果她拒絕夾份供樓就會被男友埋怨,勉強接受又覺得男友沒有為她着想,「純粹搵人夾首期同供樓,結婚只係被迫」。她又提到,即使男友表示買樓是為了她,但她卻覺得自己完全沒有保障。

女子發文指被男友要求夾錢供樓,但覺得事件似貼錢逼婚。(《香港愛情故事》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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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香港討論區上發文,問網民「如果層樓冇你名應該比首期嗎?」。她提到自己已經有樓,為避開支付額外稅項,「男朋友買樓唔可以加我名」,但男朋友知道她有儲蓄,所以希望她可以付等同她一半身家的一成首期,而男友就支付三成首期,隨後的裝修及供樓支出「一齊畀」。不過女子表示,男友至今未有求婚,「佢想先買樓後結婚,而我有錢應該要一齊畀」。女子理解獨力難以買樓,但男友又不願簽紙後才買樓,「話趕唔切同埋婚後財產要一半」。

女子又說,原本男友表示自己現金較多,「原本話唔使我畀首期,但買完而家又要我拎一半身家夾首期」,令她感到似是在貼錢逼婚。女子說與男友拍拖已久,「佢而家已經冇特別去氹我,平時冇乜傾計,只係放假出下街食飯咁」,如果不夾錢付首期就會被對方埋怨,夾錢又會覺得男友沒有為她着想,事件變成找人夾份買樓,結果被迫結婚,「雖然佢話係因為我所以去買樓,但係我完全冇保障咁」。

女子又提到,事件令她覺得「做女好過結婚」。(《香港愛情故事》劇照)

女子在留言中提到,男友要求令她覺得「做女好過結婚」,「佢買樓點解老馮要我畀錢,層樓係佢㗎喎,雖然口口聲聲話係因為要同我住所以先要買」。她認為男友只是為了不結婚後身家被分一半就提出夾份買樓,「而我而家好似為咗將我自己嫁出去咁貼錢,我而家好懷疑人生」。

不少網民表示,樓主內心既然存在猜疑,就無謂強迫自己夾錢買樓,「信唔過咪唔好畀,你嗰層都無叫佢岀,佢買又叫你一齊畀」、「如果心底有咁多猜疑,咁根本已經係冇信任基礎,仲點做人世」、「未結婚,為何要盡另一半的責任?」留言亦都提到,婚姻不應建基於金錢上,特別是男友事事計較,「你應該想清楚同佢結婚後的金錢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