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拆遷費獲$317萬 租客要求分一半被拒怒罵:租了15年都有感情

撰文:卡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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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真的是太過份了!」廣東1名女子拍片控訴,租了1間房子15年,近日業主獲得26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317萬元)遷拆費用,她得知事件後要求對方分一半給自己遭拒,因而非常生氣,「租了15年房子,都有感情了」,認為分錢是理所當然的。片段在網上流傳,引發網民熱烈討論,不少人都批評她貪得無厭,「租的時間長,就以為房子本來是自己」。

該女子在影片中表示,自己租了15年房子,近日房屋需拆遷,業主獲得約260萬元,但明言不會分錢給租客。(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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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女子在影片中表示,自己租了15年房子,近日房屋需拆遷,業主獲得約260萬元人民幣,但明言不會分錢給租客,她因而怒罵稱「我要一半是理所應當的」。女子又補充,這房子是她自掏銀包裝修的,「現在也住出感情來了,但房東卻說根本沒我的份,你說氣人不氣人」。

女子在片中怒罵稱「我要一半是理所應當的」。(影片截圖)

短短數十秒的片段引發網上熱論,很多人都批評女子太大想頭,「租的時間長了,產生幻覺了,以為房子本來就是自己的」,又稱做人不能貪得無厭,「世界上真的有這種人!」有人揶揄稱「我用了支付寶15年,所以支付寶賺的錢都要分給我呢」。

網民亦批評,租了15年也是租,又不是買,「對於房屋你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你再對這個房子有感情,它也不屬於你啊」。不過有人就認為即使拆遷費不能分,如果租約沒有到期,應該都能獲得一部份違約金,又指或可向業主追還裝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