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網友穿內褲躺床上 台男以為是求歡訊號伸手亂摸私處 下場慘了

撰文:李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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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最忌想太多,世上沒有那麼多性暗示!台灣高雄1名男搬運工約女網友見面,他們唱K喝酒到天亮,一起回女網民租住單位同床休息。台男見到女網友洗澡後只穿洋裝及內褲上床休息,以為是在求歡,正誘惑他性交,他血脈賁張受不了,伸手撫摸對方胸部及私處,甚至想強行脫內褲。案情指,男生曾直問「可不可以給我」,伸手摸對方時女方表明反感。當地法院審理時,認為男方離開單位後傳的訊息極不尊重他人,判強制猥褻罪成入獄8個月,台男認為量刑過重上訴,日前遭最高法院駁回。

台男和女網友唱K喝酒後同床休息,他見女網友只穿洋裝和內褲,認為在誘惑他性交,未經同意就伸手摸對方胸部及私處。(示意圖/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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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發生於2019年11月10日上年7時,高雄1名黃姓搬運工,約了化名小晴的女網友見面,2人唱K喝酒到天亮,黃男去小晴位於苓雅區的租住單位休息。2人在單位內同床休息,惟黃男見到小晴洗澡出來時只穿內褲,頓時血脈賁張受不了,伸手撫摸對方私處。

判決書指2人是網友關係,黃男見到小晴梳洗出來時,只穿着洋裝和內褲上床睡覺,以為對方在示意願意發生性關係,並在誘惑他及求歡,遂大膽伸手摸對方胸部及私處。案情指黃男曾經問:「可不可以給我?」小晴回應是「起來再看看」,惟黃男已不守規矩,數度觸碰對方私處,但女受害人反感用手撥開,大聲怒斥,「不要用」、「再用就請你離開」,黃男甚至想強脫小晴內褲,但在受害人拒絕下,他最終尷尬離開。

小晴事後報警,警方其後拘捕黃男並控以強制猥褻罪。高雄地院審理時,考慮到黃男事後曾數度傳訊息給受害人,言論包括「覺得妳在恐嚇取財」、「不然妳想怎樣,感覺仙人跳」、「去告我去找妳家人,我也沒對妳強姦,妳同意我回去的,也是妳自己不穿褲子引誘」,講法並不尊重他人,判他強制猥褻罪成,判有期徒刑8個月。黃男聞判後覺得刑期過重,不服上訴,但最高法院法官認為原審判決並無不妥,駁回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