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消防員制服誘惑人夫 發「下身失蹤照」色誘 遭元配提告咁講

撰文:李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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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穿制服拍不雅照發給人夫,原來是想問制服好不好看?台灣有人妻凌晨看丈夫手機訊息,驚見其消防員師妹發來數張裸露不雅照,上身穿制服,但制服「下身失蹤」,疑在半裸自拍展示誘惑,其後陸續揭發丈夫與師妹發展不倫戀關係,訊息提及「要結合一下」,更到台中汽車旅館開房。人妻氣得提出離婚更向師妹提告侵害配偶權。女消防員在庭上辯稱自己其實有穿褲,而她只是發照片叫師兄評價其新制服。惟法官認為照片雖難判斷她有沒有穿褲,但幾乎露出私密部位,超出普通朋友正常交往行為,認定2人有婚外情,判她要向人妻賠償。

人妻發現消防員丈夫和師妹搞外遇,僱用私家偵探發現2人到台中汽車旅館開房。(示意圖/資料圖片)

桃園1名李姓女消防員,在明知消防師兄黃男和妻子結婚10年,且育有1女,但仍介入2人婚姻。案情指,人妻於2020年7月凌晨,發現李女傳了數張不雅照色誘丈夫,她剛好發現,李女是穿制服在廁所拍攝,照片顯示她上身雖穿短袖制服,但制服「下身失蹤」,疑半裸一絲不掛,清楚見到一雙大腿。人妻發現丈夫和師妹還傳送了曖昧訊息,對話提及「我愛你」,丈夫提出「我們要結合一下」,李女則稱有時間可視訊,「不然就只能看我的照片了」,質疑2人搞外遇。

人妻起疑後聘請私家偵探調查,拍到2人曾到台中的汽車旅館開房過夜、晚上拖手出遊,她因難忍丈夫外遇而提出離婚,更怒告李女侵害配偶權,索賠50萬台幣(約13.34萬元)。一審時,桃園法院簡易庭(簡易訴訟程序)的法宮認為李女照片未暴露私密部位,只明顯見到大腿,沒擺出撩人姿勢,難證明2人的情侶關係,判元配敗訴。元配不服提上訴。

人妻難忍丈夫外遇提出離婚,並向女消防員提告侵害配偶權索賠。(示意圖/資料圖片)

二審去到桃園地院審理,李女庭上解釋她和黃男只是師兄妹,自拍照只是想詢問師兄新制服好不好看,又澄清自己實際上有穿褲,不是發出下身裸露照。她又否認2人到台中是開房,當時只是回家見家人,批評元配編故事。

不過,法官指那些照片上身制服長度剛好蓋到臀部及常人穿內褲位置,難判斷有沒有穿褲,但幾乎露出私密部位,加上深夜外遊等,已超出普通朋友正常交往行為。而且考慮到2人訊息,提到「我們要結合一下」、「他們就抓不到把柄」、「還說如果我離婚辦好,我們要怎樣他都不管了」等,證明2人有婚外情,判李女需賠償10萬台幣(約2.67萬港元)。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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