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雅片瘋傳│男女酒店露天浴池疑有不雅動作 律師指或涉刑責

撰文:李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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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少人多,staycation是不少男女鬆一鬆之選。不過,網上日前流傳2段影片及數張圖片,展示一對男女在北角某酒店露台的露天浴池戲水,其間男子浸在水中、女子靠在池邊吃外賣,但2人懷疑做出不雅動作,過程被樓上住客拍下,其後流傳到多個facebook及WhatsApp群組,引起網民熱議。

1對男女在酒店露台浴池戲水,被樓上的人拍下,有網民質疑男女做出不雅舉動。(網傳片段截圖)

日前社交網站及WhatsApp群組流傳片段及圖片,具體出處不明,顯示1對男女在北角某酒店房的露天浴池戲水,過程被樓上的人拍下。片段中女方靠在池邊吃外賣,而男方泡在水中從後抱腰緊貼;另一片段女方坐在池邊,拿着一碗外賣食品,雙腳張開浸在水中,下身疑赤裸,男方泡在泳池對着女方,頭部貼在女方下體位置,被網民質疑做出不雅舉動。露台對上沒有遮掩,正前方及側面是玻璃,由於沒有設置上蓋,樓上住客或者其他大廈的住客,均有可能看到該對男女。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過去曾就類似事件回覆《香港01》,指露台在法律上可視作「公眾可見」地方,據刑事罪行條例200章148條《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的情況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分,即屬犯罪,罪成可罰款2000元及監禁6個月。

不過他亦提到,如拍片者拍攝目的是用於報警揭發罪行,向警方提供影片證據,則被視作「搜證」,若是出於「貪玩」等原因發布影片,例如發到網上,則可能干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21條中的發布淫褻物品,罪成可處罰100萬及監禁3年。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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