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經驗月入3萬申領養遭拒 貓義工質疑1件事 港男:要我分手?

撰文:卡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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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動物人士常鼓勵「領養代替購買」,為流浪貓狗找到一個家。不過1名擁有19年養寵物經驗的港男,在網上大呻申請領養被拒的不愉快經歷,他指家中有貓房,全部窗都裝設貓網,但由於他與不足25歲的女友同住,貓義工質疑兩人有機會分手,故要求聯絡父母再作考慮,令樓主感到無理及不尊重,「係咪我換過個25歲女友就合資格?」。

愛動物人士常鼓勵「領養代替購買」,為流浪貓狗找到一個家,但有19歲養寵物經驗的港男則發文大呻,申請領養的不快經歷。(Gettyimages)

該港男近日在連登討論區公開事件,指自己26歲,為餐廳老闆,每月穩定收入逾3萬元,有19年養寵物及9年動物義工經驗,做過暫托家庭,現時養有2隻貓,亦曾照顧患長期病動物。他現時與23歲女友居住在旺角1個374呎單位,設有貓房,全部窗亦已設有貓網。他又強調主要是由他個人名義領養,「主要係我養,因為單位合約都係我,只係女朋友同我住」。

惟貓義工了解其背景後,卻質疑樓主有機會跟女友分手,因而問及一旦兩人分居後,「你會搬回家還是都係再自己租屋住,如搬回家的話,咁家人都喜歡貓狗?」,樓主則回覆稱家人現時都養了貓狗各3隻,但對方則要求與事主非同住的父母聯絡,令樓主大感不禮貌和有欠尊重,「究竟你係為魔女(領養貓)好,定係嚟用年齡道德審判所有人?」,又批評對方一直堅持女友未足25歲,「咁係咪而家我換過個25歲嘅女朋友,或者我而家即刻同佢分手就合資格?究竟而家係我領養魔女定我女朋友領養魔女?」。

兩人對話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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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義工則回應聯絡其家人並無不妥,「其實只是同你屋企人傾2句,2分鐘都不用,通知一聲你屋企人你會想再領養,你就超級介意,咁我都無辦法!」又認為樓主的態度已無意領養,但樓主則反駁「由頭到尾都係我領養,關我屋企人咩事」、「係咪50歲都要通知屋企人?」。

帖文引起網上熱烈討論,有網民直言欲領養先要過貓義工一關,是最艱難的事,「新手話你唔識養,養過又審犯咁問你隻貓點解冇咗,養緊幾隻又話你照唔照顧到咁多隻呀」、「要留難實有位入,個義工嘅標準應該得啲上晒岸嘅全職主婦領養到」。

然而,該名貓義工得知事件曝光後,亦在facebook發文回應,指領養程序及問題是建基於以往領養的經驗來制定,那些要求及詢問問題都以動物安全為大前提。對於年輕情侶領養問題,她認為年輕人正值多方面探索階段,或許生活、情侶關係及工作上都會有較多變化,故希望能與年輕情侶信賴的家人聯絡,以確保動物繼續在安全環境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