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男病歿$500萬遺產全給女友 父母崩潰拒接受 結局惹網民起哄

撰文:卡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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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親都不及女友親?內地1名約40歲男子去年因病離世,他去世前立下遺囑,將價值50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遺產給予交往1年的女友,包括1棟價值400萬的房屋。男子父母知悉此事後無法接受,不忿地表示兒子名下的房產都是他們用半輩子積蓄買下,因而拒絕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並興訴訟鬧上法院,最終進行了5輪調解後,女友與父母達成協議,房屋歸父母所有,房車及存款則歸女友,並獲發補償金60萬元。
事件的結果成為內地網絡熱議,並登上微博熱搜榜,有人認為這樣的結局合理,但亦有人質疑變相令遺囑被廢,更有人「錯重點」,認為病逝的男子與父母關係差,才會把遺產全結女友。

內地1名約40歲男子去年因病離世,他去世前立下遺囑,將價值500多萬元遺產給予交往1年女友,包括1棟價值400萬的房屋,父母知悉此事後無法接受,事件鬧上法庭。(Gettyimages)

根據《長江日報》報道,武漢市江漢區法院近日審理1宗家事解紛,1名年約40歲高姓男子去年因病去世,生前未婚,去世前則立下遺囑,將名下價值400萬元的房產、100萬元的存款及一輛平治(Benz)汽車,全部贈予交往只1年的王姓女友。王女向高某的父母提出配合辦理房屋過戶手續遭拒,事件鬧上法院。

庭前調查中,王女哭訴遺囑是高某親手寫,自己只是完成男友的遺願;惟高某的父母同樣老淚縱橫訴冤,指兒子名下的房產是他們掏空了半輩子積蓄買的。

主事法官表示,案中遺囑是自書遺囑,符合《民法典》規定的遺囑要件,但高某將其父母所購房屋送給交往1年的女友,「別說高某的父母,社會大眾亦難以理解和接受」,故希望王女顧念與高某間的感情,在接受遺產同時亦考慮其父母的出資的事實及晚年生活保障。他亦向高某的父母說,王女生前悉心照顧,與他們的兒子有一定感情基礎,既然認可遺囑是兒子所寫,就要盡量尊重他生前的感情寄託和遺願。

高某父母老淚縱橫訴冤,指兒子名下的房產是他們掏空了半輩子積蓄買的。(Gettyimages)

故經過5輪調解後,王女和高某的父母達成調解協議,房產歸高某父母所有,平治汽車及存款歸王女,高某父母則向王女支付補償金60萬元。

報道引起內地網絡熱議,並登上微博熱搜榜,有網民質疑法院的判決是否代表高某遺囑被廢了,「遺囑合法有效嗎?親屬鬧一鬧就失效嗎?」,又指父母確實會不理解兒子的行為,但「作為1個40多歲的成年人,立了遺囑還是應該有法律效力?」。不過亦有人認為兒子與父母在生前的關係應該不好,「這個男的跟父母關係有多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