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的士唔夠現金司機叫照上車? 港女用電子支付被拒終報警咁解決

撰文:安祖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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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支付近年成為消費新趨勢,只要手機或一卡在手即能購物,不少人都減少備現金外出。網上流傳港女控訴影片,指乘搭的士前已表明沒有足夠現金,而司機仍着她「照上車」,到埗後她以為能夠以電子支付方式繳付車資,詎料司機以沒有相關收款工具為由拒絕,雙方最終因車資問題驚動警方。港女終以美元支付車資。事後批評司機無理取鬧及落後。
帖文引來網民熱議,有人直指現時法例並無規定的士須設有電子支付工具,乘客有責任準備足夠現金繳付車資,亦有人認為司機及乘客雙方上車時可協議是否選用電子支付,避免到達目的地後才發生爭拗。

有港女指乘搭的士前已表明沒有足夠現金,司機仍着她「照上車」,到埗後她以為能夠以電子支付方式繳付車資,惟遭司機以沒有相關收款工具為由拒絕,雙方最終因車資問題驚動警方。(fb「的士司機消息平台」影片截圖)

該名港女早前於facebook發文並上載影片,可見她身處的士車廂,咪錶顯示車資約100元。她控訴司機未能提供電子收款方式如轉數快及支付寶收取車資,「我有錢畀佢啊,但問題呢……佢話要報警拉我喎」;而後方則隱約可聽到司機疑正與警方聯絡。

港女於帖文提到,事發當日上車前曾表明沒有足夠現金,稱司機「叫我照上(車)」,她以為對方能改以電子支付方式收款,不過到達目的地石澳後,司機卻指責她「無錢畀」,因而報警要求警方介入,「平時有用現金,不過今次無,的士佬叫我照上車,咁我以為佢有電子支付啦,點知入到石澳同我講無」。

最終警員到場,港女貼出相片,指與的士司機達成協議,改以美金鈔票繳付車資解決事件。(fb「的士司機消息平台」影片截圖)

最終警員到場,港女貼出相片,指與的士司機達成協議,改以美金鈔票繳付車資解決事件。她指當時曾提出由警員代付現金車資,自己再以電子支付方式轉帳予對方,惟遭警員拒絕,「佢哋話唔得,警察唔可以有錢銀交易」。

她事後批評涉事的士司機無理取鬧,「自己無轉數快支付寶話全香港的揸的士都無得行動支付,笑死人」、「喺我眼中只不過(覺得)點解香港會咁落後,唔識轉變就鬧啲比佢先進前衛嘅人」,又直斥對方年紀大非常落後,「而家係一個正常人都有(電子支付工具),不過呢揸的士好多都係死老嘢」。

帖文引來網民激烈討論,不少人批評港女「坐霸王車仲理直氣壯」,指出法例無規定的士司機需設有電子收款工具,乘客有責任在乘車前準備足夠現金,「唔係個個的士司機都有用電子貨幣嘅,乘客上車如果要畀電子貨幣,應該要同司機叔叔講聲,冇咪截過第二架」、「你上車之前冇問過司機有冇你所講嘅付款方式嘅咩?你唔講就上車都係你唔啱,司機冇責任一定要有電子收款」。

帖文引來網民熱議,有人直指準備足夠現金繳付車資是乘客責任,亦有人認為司機及乘客雙方上車時可協議是否選用電子支付,避免到達目的地後才發生爭拗。(示意圖,資料圖片)

亦有網民認為,若緊急情況下沒有足夠現金,乘客應先與司機達成協議才上車以避免爭拗,「法例又冇規定的士司機一定要有電子收款服務,你同的士伯伯中間溝通流程無人知,亦都考究唔到乜,想避免誤會嘅不如喺App call車時講明要用咩電子支付仲好」、「上車前最好溝通咗先,費事有拗撬呀」。

目前法例並未要求的士提供電子支付工具,根據運輸署發出的《香港的士服務指南》,的士車資找續指引指出,法例規定的士司機須攜帶不少於100元的港元紙幣和硬幣零錢供找續之用,司機若未能為500元或1000元面額港幣提供找續,則不屬違例。若乘客隨身只攜有500或1000港元面額紙幣時,則應在租用的士前詢問司機能否提供找續。不過指引亦建議,當遇到找續困難的情況時,的士司機與乘客應以互諒互讓的態度,共同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