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富豪友人豪裝700呎單位 揸法拉利出入 揭資產放內地避審查

撰文:卡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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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有「隱形富豪」出沒?有網民在討論區發帖,指認識一名住在公屋的富貴朋友,不但大灑金錢「豪裝」,又滿身名牌戴名錶,更駕駛法拉利跑車代步,一問之下對方承認所有資產均在內地,以避過香港政府的審查,令樓主不禁感嘆「發覺自己有點卑微」。

有網民表示,認識一名住在公屋的富貴朋友,不但大灑金錢「豪裝」,又滿身名牌戴名錶,更駕駛法拉利跑車代步,一問之下對方承認所有資產均在內地。(資料圖片)

該網民在親子王國討論區以「公屋富戶真厲害」為題發文表示,最近認識一個住公屋朋友,發現他非常有錢,700呎的單位更是「內外不一」,裝修奢華,而且滿身名牌及手戴名錶,還駕駛價值400幾萬的法拉利跑車出入,讓他感到驚訝。

樓主抱有好奇向友人查問「政府不會查你」,對方則坦承自己所有資金都放在內地,以避過審查,平時投資比特幣,當房署人員進行家訪時,又報稱沒有收入,並表明要供養子女及長者,並會以現金出門,相當小心。樓主形容對方「玩法律漏洞」,抱怨稱「確實論條件就真係唔夠佢哋犀利,佢哋直程冇收入,跟住仲要有仔女、老人家,怪不得佢哋排隊咁快」。

有網民表示,認識一名住在公屋的富貴朋友,不但大灑金錢「豪裝」,又滿身名牌戴名錶,更駕駛法拉利跑車代步,一問之下對方承認所有資產均在內地。(資料圖片)

網民紛紛留言支持樓主舉報友人,「咁有錢就唔好霸住有需要嘅人」,不過亦有人質疑帖文真偽,「真係咁有錢畀人知住公屋都幾肉酸」,而且難以明白其心態,「其實有錢點解唔住好啲,然後做人又唔可以光明正大一啲」。但有網民則表示「公屋富豪」大有人在,自己亦認識一個內地人嫁來港申請公屋,「老公出現金糧,有樓過百萬現金在大陸戶口,香港查唔到,仲拎盡津貼」。

根據房委會公屋富戶政策,若公屋住戶的家庭入息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五倍,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100倍,或未有在指定日期或之前交回填妥的申報表,或選擇不作出申報,便須遷離其公屋單位;而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的公屋住戶,不論其家庭入息或資產水平為何,均須遷離其公屋單位。另外須計算於資產總值內的資產項目包括:存款、現金及借出的貸款、投資、經營業務、車輛、的士或公共小型巴士牌照連車輛、物業及土地。

至於住戶將資產放在香港以外地區是否能避過審查,房委會訂明,住戶如在香港以外擁有土地或物業等資產,須在每兩年的申報中計入所獲取的收入及其淨值,以便評估有關家庭的入息及資產淨值水平有否超逾相關限額。若有關住戶的入息或資產淨值水平超逾相關限額,仍須按規定遷離公屋單位。若有懷疑或接獲舉報,房屋署會進行調查,並在有需要時向香港以外的有關部門/機構查詢。

根據《房屋條例》(第283章)第26(1)(a)條的規定,任何人士若就申報表所需的任何資料明知而向房委會作出虛假陳述,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判《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221章)附表8所訂明第5級罰款(最高罰款為港幣50,000元)及監禁6個月。此外,根據房委會的現行政策,無論有關人士是否被起訴或定罪,房委會均可根據《房屋條例》第19(1)(b)條賦予的權力,終止其租約。

公屋富戶政策下,有哪些須計算於資產總值內的資產項目?

須計算於資產總值內的資產項目包括:存款、現金及借出的貸款、投資、經營業務、車輛、的士或公共小型巴士牌照連車輛、物業及土地。詳情按此

公屋住戶香港以外資產是否需要申報?

住戶如在香港以外擁有土地或物業等資產,須在每兩年的申報中計入所獲取的收入及其淨值,以便評估有關家庭的入息及資產淨值水平有否超逾相關限額。詳情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