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寒!46歲中女交10年租 分手驚悉同居男友是業主 供樓金額是…

撰文:夏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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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20年足以了解枕邊人嗎?台灣有位46歲的女子日前發了一篇「警世長文」,講述與男友交往20年的血淚史。她表示與男友一直有結婚共識,又同居合租了10年,其間她每月支付新台幣1.4萬元(港幣約3,500元)的租金。近日莫名被提分手及被要求搬離愛巢,事件本已令她傷心欲絕,但令人細思極恐的是,她發現男友原來就是單位的業主,每月供樓的款項剛就是自己每月夾租金額,對方更疑似已有年輕漂亮的新歡。樓主悲憤地控訴男友將她當成「供樓提款機」,又警惕其他女生要提高警覺小心被騙,不要傻傻地幫人供樓,為他人作嫁衣裳。

台灣有位46歲女子表示與拍拖20年的男友合租10年,其間她每月支付租金,近日突然被男友提出分手,驚覺男友原來就是業主,而自己幫對方供了10年樓。(《多功能老婆》劇照)

該名46歲的台灣女子在Dcard以「跟男友結婚前發現的秘密」為題發帖,稱其自26歲起與出生自小康之家的男友拍拖,2人交往多年,由於男友曾表示不想婚後孩子要跟父母一起吃苦,因此曾承諾當兩人存款達新台幣500萬元時(港幣約127萬元)就會結婚。女子因為家境欠佳,很年輕就要工作,因此也理解男友的想法,然而3年前她的目標達到後,男友卻始終未有成婚之意,後來更發現男友似乎「26歲就有頭期款300萬」。至今交往剛滿20年,男友卻突然向她提出分手。

女子表示從以前起,她就一直有買樓的念頭,但是男友認為租一世屋也比買樓便宜,於是在男友勸說下決定合租房子。當時男友強力否決其他看過的房子,堅決要租下一所3房2廳、租金要新台幣2.8萬元(港幣約7,000元)的近郊房子,最終她與男友商議好一人交一半租金,而水電費就由薪酬較高的男友負責。

樓主稱曾提出退租,但招架不住男友的「甜蜜攻勢」,最終一租就是10年。(《多功能老婆》劇照)

在租約第2年時,女子因為工作地點變更,需要搬走不能續租,「男友異常執着不準我搬家」,男友一直求她,還表示願意早起帶她上下班及包辦全部家事,且「更黏人又親又抱」,所以女子還是繼續與男友合租並每月繳付新台幣1.4萬元(港幣約3,500元)的租金。

兩人租了該處共10年,其間女子一直都是把租金當面交給男友,或者偶爾轉帳給男友,再由對方交給業主。而這些年間她只在剛開始租屋時見過業主及房租契約,之後就沒有再見過,就算屋中有東西要聯絡業主進行維修,也只會是廠商前來處理。而業主曾解釋因為外租物業多,因此請外包的廠商來修理。女子曾對這位「神龍見首不見尾」的業主感到疑惑,亦不解為何男友總是請纓聯絡業主,但男友就指「房東是男的、房東的工作地址離他公司很近」等為由,堅持自己處理租務事宜,而女子也樂得「有人幫忙,肯定也省事」,因此絲毫不懷疑。

樓主突然被男友提分手,又勒令她盡快搬走,令她心寒。((《愛·回家之開心速遞》劇照)

直至大約1個月前,本已有結婚共識的男友突然指責她「懶惰、小心眼、愛計較」,並提出分手,更直言跟她「不可能有未來」。不管女子如何下跪哭求,男友也只表示「情淡了」,更下達「逐客令」,要求她搬走。而女子表示需要時間找住處,因此男友就搬離了住所。

沒想到日前,樓主竟從信箱上發現已被拆封過的繳交房屋貸款信件,而文件上書的「貸款金額不多不少剛好就是一萬四」,且業主名字正是男友,令女子大為震驚,「請問我這是幫別人免費繳貸款,繳完被踢掉了嗎?」。女子又補充指男友日前不但傳訊「說我再不搬家要寄存證信函給我」,更在社交平台更新封面照片,「是他跟新的女生的合照,短短不到一個月就找到女人」,而那女生看起來還不到30歲。

當知悉樓主男友其實是業主後,不少人認為樓主實在太可憐,又怒轟樓主男友是渣男。(《多功能老婆》劇照)

樓主猜測男友一開始就策劃好把她「當成移動性ATM、當猴子耍、當他繳貸款的機器,再找一個年輕貌美的女人共度一生」,因此傷感不已,認為自己浪費了20年的青春及金錢,「對一個男人46歲不算什麼,且還是有錢的男人,女人46就很吃虧了」。樓主表示已經諮詢過法律意見,而發文重點是要警惕大家,隨後又慨嘆「男人真的太會算了!看來性行為頻率下降跟不查勤是錯的」。

帖文引來網民熱議,不少人認為樓主實在太可憐,又怒轟樓主男友是渣男,建議她尋求法律諮詢,「真的扯!設計好的」、「根本垃圾男」、「蒐集證據提告詐騙」、「好慘!幫他繳房貸,然後沒價值就分手找新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