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滋擾難入眠!女生改WiFi名罵鄰居「賤人不得好死」 慘被提告

撰文:桃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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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受噪音煩擾的滋味,沒經歷過的人怎會懂?台灣有女生因不滿鄰居經常發出噪音,嚴重影響其生活作息,忍無可忍便將無線網絡(WiFi)分享名稱改至「陳賤人半夜又很多噪音」、「331H4F-2犯賤吵人,不得好死」。對方得知後以「公然侮辱罪」提告,法院指更改WiFi名稱後,附近鄰里會看到,有損原告人的人格、名譽等,故女生被判罪成,不過隨後雙方達成和解。

台北地院認為更改WiFi名稱後,周邊住戶能看到侮辱性用詞,確信會貶低原告人的名譽以及社會評價,故認定被告人「公然侮辱罪」罪成。(GettyImages/示意圖)

台媒報道,台北林姓女子以及陳姓女子皆為租戶,屬是鄰居關係,林女對聲音格外敏感,難以忍受陳女長期製造的噪音,嚴重干擾她生活作息,一怒下便將WiFi分享名稱改為「陳賤人半夜又很多噪音」、「331H4F-2犯賤吵人,不得好死」。

台北地院認為更改WiFi名稱後,周邊住戶能看到侮辱性用詞,確信會貶低原告人的名譽以及社會評價,故認定被告人「公然侮辱罪」罪成。(GettyImages/示意圖)

陳女發現被辱罵後,決定以「公然侮辱罪」將林女告上法院。台北地院認為林女自更改WiFi名後,周邊住戶一旦開啟電腦、手機或平板的無線網絡搜尋功能時,便能看見侮辱性用詞,足以貶損陳女的人格、名譽,以及社會評價等。加上據另外李姓鄰居證詞,以及陳女搜尋WiFi名稱的畫面截圖,因而認定林女足犯「公然侮辱罪」。

經台北地院審理後,林女對其所犯的罪行直認不諱,惟陳女撤回控告,雙方最終達成和解,事件得已告終。而法院雖判處林女公訴不受理,但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