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衰前夫獲派同公屋住對面樓 孕婦急問可否調遷 網民齊說1答案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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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男女多是「再見不是朋友」,可惜總會「不是冤家不聚頭」。有孕婦在網上大呻上一段婚姻惡劣,被前夫「搞到要瞓街」,離婚後2名孩子各自歸父母,她亦結識了新歡,由於對方有物業在手,而她不想交還公屋,所以雙方沒有結婚,但她仍為對方生下孩子,最近還再度懷孕,但她日前發現前夫竟獲派同一條屋邨的單位,而且是在對面樓,她詢問能否申請調遷。網民紛紛留言認為「「對面樓又點?」、「房署無權干擾,無申請調遷條件」、「靜觀其變先啦」。

樓主離婚前一家四口住在某公屋單位,離婚後與其中1名孩子居於原址。(示意圖/資料圖片)

樓主在facebook群組「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FB版) 公屋 居屋 綠置居 租置 房協 裝修 傢俬 平面圖 富蝶邨 麗瑤邨喜瑤樓 樂建居」稱,和前夫育有2名孩子,本身一家四口住在一個面積約500呎的公屋單位,月租約2,000元左右,但丈夫行為惡劣,她曾試過被迫得在街上露宿,需要向社工求助申請入住宿舍。其後即使申請離婚,但「對方搞事又疫情見唔到官」,好不容易才成功完成離婚程序,2名孩子各自跟隨父母生活,樓主和1名孩子暫住原址單位,前夫和另1名孩子則搬走。

樓主指前夫行為惡劣,她曾被迫在街上露宿,離婚後發現前夫獲派同一條屋邨,而且是對面樓,急問能否調遷。(示意圖/Getty Images)

樓主離婚後向前看,其後結識了男友,但由於對方持有物業,自己不想放棄公屋單位,加上受到上一段婚姻影響,所以一直沒有再婚,最近她懷孕3個月,卻發現前夫獲派同一條屋邨,而且就住在其對面樓,故急問網民「有無得申請調遷?」

帖文引來網民討論,紛紛留言認為「「對面樓又點?」、「房署無權干擾,無申請調遷條件」、「靜觀其變先啦」、「基本上係冇咩可能會畀你調走」。

(facebook群組「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FB版) 公屋 居屋 綠置居 租置 房協 裝修 傢俬 平面圖 富蝶邨 麗瑤邨喜瑤樓 樂建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