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品!暴雨下私家車直剷水氹 後生仔慘遭濺中 網民質疑或屬違法

撰文:安祖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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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天氣連日不穩,即使帶備雨傘外出也未必可保證不會濕身。有網民近日上載「車cam」,顯示1輛私家車在雨中疑刻意不減速,直駛到路邊不平處的水氹,濺起的水花全潑向站在馬路邊正等候巴士的年輕男子,後方有女途人走避時更一度跌倒。不少網民不值私家車司機所為,狠批其駕駛態度惡劣,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更質疑其行為或已觸犯不小心駕駛。

1輛私家車在雨中疑刻意不減速,直駛到路邊不平處的水氹,濺起的水花全潑向站在馬路邊正等候巴士的年輕男子,後方有女途人走避時更一度跌倒。(fb「車cam L(香港群組)」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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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幾爽,但個後生仔濕晒啦!」有網民分享「車cam」,顯示1輛黑色寶馬私家車駛至長沙灣道近長沙灣運動場對開時,疑刻意「剷」向路邊不平處的大水氹,濺起大量水花,導致路邊1名正在等巴士的年輕男生慘遭潑濕。

從樓主上載的影片可見,事發時間為周日(9日)下午1點許,當時正下着雨,男生手持雨傘站在巴士站旁,邊玩手機邊等車。黑色寶馬沿左線行駛,路面交通並不繁忙,右線及快線僅有1輛小巴及2架貨車。

寶馬駛近巴士站時,沒有減速或轉線便直駛而過,導致濺起大量水花。(fb「車cam L(香港群組)」影片截圖)

不過寶馬駛近巴士站時,未知是沒有注意到路面有大水氹,還是明知也決定照樣向前,沒有減速或轉線便直駛而過,導致濺起大量水花。雖然年輕男生已即時走開躲避,但水花高度幾乎也令他「由頭濕到落腳」。而後方2名女途人見狀亦即時走避,其中1人更不慎跌倒地上,相當無辜。

雖然年輕男生已即時走開躲避,但水花高度幾乎也令他「由頭濕到落腳」,後方2名女途人見狀亦即時走避,其中1人更不慎跌倒地上。(fb「車cam L(香港群組)」影片截圖)

不少網民看過相片也狠批涉事寶馬司機無品,直指他應早知地面有大水氹,只要提早減速或轉線避開便不會影響途人,「正常都cut去中線或者收油過啦,呢啲人嘅駕駛態度真係唔要得」、「馬路上遇到水氹,避免唔到嘅情況行過收慢係常識吧,點知個水氹下面係咪大窿?」、「見到水氹真係要收收油,千祈唔好影響到行人」。

亦有網民質疑涉事寶馬司機行為已屬不小心駕駛,建議片主將「車cam」片段交予執法部門,「可以報警處理,入罪機會好大,隨時告不小心駕駛」、「告唔告得入係執法同司法部門嘅事,主要係而家明顯地搞到人,作為市民報案指證好合理」。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車輛「剷水氹」違法與否,關鍵在於司機的行為是「不小心」或「故意」。 (照片由受訪者提供)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過往曾講解車輛「剷水氹」影響行人的法律問題,指違法與否關鍵在於司機的行為是「不小心」或「故意」。若事件屬「不小心」,受影響行人可記下涉事車輛車牌,以民事方式向車主或司機追討賠償,司機亦有責任賠償,如衣物清潔費或其他財物損失。

另一方面,《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第38(2)條指出,任何人在道路上駕駛車輛時,如無適當的謹慎及專注,或未有合理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即屬不小心駕駛,因此如事件屬「故意」,司機有機會被控該罪名,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5個月。不過,行人需要證明司機有故意剷水的意圖,舉證方面有一定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