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店掛羊頭賣狗肉?標榜「新鮮美味香肉」 警方調查揭涉及詐騙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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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早已禁吃貓肉或狗肉多年,法例亦列明任何人不得將貓狗當作食物去屠宰或售賣,不少動保組織和人士亦一直監察相關行為。但有facebook專頁前日(17日)繁簡體字公然聲稱售賣狗肉,製作圖片顯示有兩鍋肉類及卡通狗圖片,標明「掛羊頭賣香肉」,標榜是「新鮮美味狗肉」,2斤盛惠328元。圖片引來大量網民集體留言狠批,即使專頁改稱「新鮮美味香肉」,但網民都知道對方意圖,繼續留言批評專頁,且表明會報警。網上指有人聲稱曾私訊專頁查詢情況,對方回覆指「香肉」來自內地農村自家養殖,訂貨後1至2日有貨,可以送到香港各地。

警方經初步調查,懷疑有騙徒開設社交專頁,藉出售「香肉」之名要求顧客轉賬繳付訂金,或傳送連結誘使顧客下載懷疑虛假手機應用程式訂貨。該程式會要求取得顧客的手機操作權限,再誘騙顧客輸入銀行戶口登入資料或其他個人資料,其後騙徒會轉走戶口内的存款並失去聯絡。

深水埗警區及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會繼續跟進有關懷疑虛假手機應用程式及社交專頁,以防市民受騙。

涉嫌意圖賣狗肉的宣傳製圖分別有2鍋肉類及卡通狗隻圖片,聲稱「掛羊頭賣香肉」,標榜「藥材湯香肉煲同砂鍋燜香肉2種口味選擇」,而且提供貨到付款服務。(涉事facebook專頁圖片)

涉事facebook專頁今年10月設立,目前只有2個帖文,但內容和宣傳製圖一模一樣,翻查其中1個帖文,最初版本寫明賣「狗肉」,但昨日(18日)傍晚改為賣「香肉」,專頁繁簡標榜「新鮮美味的香肉,提供高品質的肉質和豐富的口感,適合用於各種美食創意」,更強調「致力於提供新鮮、衛生的香肉」,歡迎食家嘗試其產品,「體驗獨特的風味和食慾盡開的美食之旅」,價錢方面,有興趣人士需要2斤起購買,盛惠328元,每加1斤,付多150元。

至於宣傳製圖則有真正食物照片和狗隻卡通圖片,聲稱「掛羊頭賣香肉」,標榜「藥材湯香肉煲同砂鍋燜香肉2種口味選擇」,而且提供貨到付款服務。

其中1個帖文最初版本寫明賣狗肉,但昨日(18日)傍晚改為賣「香肉」。(涉事facebook專頁截圖)

帖文引來大批網民震怒鬧爆,紛紛表示會通知警方和愛護動物協會,有網民聲稱曾向涉事專頁查詢,對方自稱是本港食物批發商,「香肉」來自內地農村自家養殖,顧客訂貨後1至2日就會收到「香肉」。有網民曾直問「香肉」是否狗肉,對方只稱「懂的自然懂」,沒有透露在何處開店,但表示可以送貨到本港各個地方。不過,目前未有任何網民表示真正能透過該專頁購買到「香肉」。

分析專頁的宣傳製圖,圖中2鍋肉類食品圖片來自其他網站,內容都是介紹羊肉,故該2鍋應是羊肉,至於狗隻卡通圖片,則屬《香港01》製圖,相信有人在網上偷取圖片後堆砌使用。

​漁農自然護理署指,在近日恆常網上巡查中,發現有網店刊登懷疑出售狗肉的廣告帖文,署方已即時展開調查,正調查該網店的活動及帖文,蒐集證據,如證屬實,會向相關人士提出檢控,並會聯絡警方一同跟進。

警方表示,接獲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轉介,指發現有人於社交專頁上刊登廣告聲稱出售「香肉」。

警方經初步調查,懷疑有騙徒開設社交專頁,藉出售「香肉」之名要求顧客轉賬繳付訂金,或傳送連結誘使顧客下載懷疑虛假手機應用程式訂貨。該程式會要求取得顧客的手機操作權限,再誘騙顧客輸入銀行戶口登入資料或其他個人資料,其後騙徒會轉走戶口内的存款並失去聯絡。

深水埗警區及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會繼續跟進有關懷疑虛假手機應用程式及社交專頁,以防市民受騙。深水埗警區動物罪案專隊亦會繼續聯同漁農自然護理署作進一步調查,了解案件會否牽涉其他罪行。

警方再次呼籲市民,切勿隨便從可疑網站下載任何檔案。此外,市民可多使用警方的「防騙視伏器」應用程式。遇到懷疑時,亦可致電警方24小時防騙易熱線18222。

根據本港法例第167A章《貓狗規例》,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狗隻或貓隻以作食物之用,不論其是否供人食用;亦不得售賣或使用或允許他人售賣或使用狗肉及貓肉作食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0元,以及監禁6個月。

《香港01》今年2月獨家揭發,佐敦新填地街一間持牌新鮮糧食店出售走私貓狗肉。(香港01記者攝)

本港確有人挺而走險違法賣狗肉或貓肉,《香港01》於今年2月獨家報道,揭發佐敦新填地街有持牌新鮮糧食店出售報「M肉」、「G肉」等肉類,經化驗後證有貓狗基因,而M為「貓」的國語拼音「mao」,G為「狗」的國語拼音「gou」。其後食環署在店內檢走肉類化驗,亦證實有貓的基因,涉案東主吳思遠承認「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新鮮或冷藏肉類)」,及「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貓肉作食物」兩項傳票,被判囚10周。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