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出軌4女包括妻子閨密 曾提及多人運動 人夫稱只打嘴砲下場慘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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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發生1宗離譜出軌案。1名人夫婚後兩年多和妻子閨密、女網友等4名女子互傳鹹濕訊息,女網友甚至多次傳送裸照,而且相約到附近汽車旅館「愛愛」,內容極度十八禁,人妻意外發現訊息,大怒提告丈夫和4名小三,索償99萬新台幣(約25萬港元),但人夫自己辯稱根本沒有和人約炮,4名女子同樣撇清關係,但法官裁定女網友和人夫發生性行為,但無法證明其餘女子和人夫發生過關係,所以裁定人夫和女網友賠償25萬新台幣(約6.38萬港元)。

張妻見到丈夫和四名女子的鹹濕訊息,大感崩潰。(示意圖/Getty Images)

新竹1名張姓男子和妻子2019年結婚,張妻去年2月3日無意中發現丈夫的情色秘密,自2022年9月起透過社交軟件Telegram和女網友、妻子1名黃姓閨密和另外兩名女子調情,當中女網民多次傳送裸照,張男興奮回覆「乳暈超大」、「可以不要收回嗎?我想妳的時候想看」、「一早看這好興奮」等,女網民甚至熱情稱呼張男為「寶貝」,直言好想和他發生關係,他們更討論是否要做足安全措施等問題,相約在女網友住所附近汽車旅館激戰,事後討論過程是否開心。

至於黃姓閨密,張妻指控她和張男討論在溫泉池性交一事,張男表示「又要泡澡又要辦事,感覺很不夠」,黃女解釋時間如何充裕,更過份的是張男向黃女分享夫妻房事,認為自己沒有感覺,但「跟姊姊(黃女)都不會這樣」,黃女回應可能「尺寸不合」。

張男和女網友相約到汽車旅館激戰,事後討論過程是否開心。(示意圖/Getty Images)

另外兩名女子則分別跟張男分享「多人運動」的性愛經驗等,張男詢問女方「昨天有否高潮嗎?」,女方甚至傳送美腿照片,提議交換伴侶。

張妻怒告涉事五人,索償99萬新台幣(約25萬港元),案件在新竹地院提堂,張男辯稱妻子強行取走其手機,擅自讀取對話紀錄,但不清楚前文後理,她們只不過分享性行為經驗,張男則以「粗俗言語」回饋,而且建議她們如何增進感情,以及性行為樂趣,從頭到尾都沒有和她們約炮,但妻子當時手持菜刀,脅迫他寫下道歉信,承認自己有外遇,惟信件內容並非屬實。

法官裁定女網友和張男發生關係,需要賠償25萬新台幣(約6.38萬港元)。(示意圖/Getty Images)

4名女子紛紛辯稱不知道張男已經結婚,部份人重申只是互相傳送情色文字,實際上沒有和張男見過面,黃女更說她和涉事夫妻有共同群組,三人平常閒聊時,尺度非常開放,對於房事該類話題已經習以為常,張男有次表示要去找她,她亦立刻拒絕。

法官裁定女網友知道張男已經結婚,亦的確和他去汽車旅館發生關係,而其他三女只是和張男分享性事,無法證明和他發生性行為,抑或曖昧親密,因此判處張男和女網友賠償25萬新台幣(約6.38萬港元),案件可以上訴。

(綜合)